Re: [申訴] 佛板板主buddhanature 判決不公
看板HumService作者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時間11年前 (2013/01/21 02:27)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2/19 (看更多)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作者: 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站內: Buddhism
: : 標題: [公告] thismy檢舉engram兩條違規 皆不成立
: : 時間: Mon Jan 21 01:33:36 2013
: : 事由: thismy 板友檢舉engram違犯本板第六條板規
: : 判決:檢舉不成立。雙方口頭警告各一次。
: : 如再恣意針對對方發表板規邊緣之言論,則視為引戰或刻意挑釁。
: 申訴一:
: 檢舉他人,竟然檢舉人也要被警告。
: 我的哪句話在引戰及挑釁人了?
回覆一下thismy大德:
這裡不是指您或engram引戰或挑釁
這裡是指下次針對性言論,視為引戰或刻意挑釁。
: : 檢舉內容一:
: : 證詞:
: : ----
: : 2.文章代碼(AID): #1G-d0v2j
: : 4.違規內容:
: :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 :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 : 推 engram: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 : → engram: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0:07
: : 影射暗示我走入歧途,要趕緊回頭。
: : 並稱我執迷不悟,稱我可憐之人。
: : ----
: : 原文應如下:
: : → engram:反對!! 01/19 23:39
: :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 :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 : 推 engram: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 : → engram: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0:07
: : 由上述事證顯示:thismy暗指engram板友執著,
: : 於來信卻缺漏engram部分推文,明顯有意規避自己對他人攻擊之刑責,
: 我的推文,哪來的自己對他人攻擊?
我的認知是:
您暗指engram執著,engram否認,反指您執迷。
: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 攻擊誰了?
: : 欲入罪於engram,指稱engram說他執迷。
: : 但根據國語字典定義如下:
: : 執著:
: : 佛教上指將人、現象、思想、經驗等視為真實不變,而生起貪著的心態。
: : 後泛指堅持某一觀點而不改變。
: 整句是:「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
: 又叫人回頭是,又叫人別再執迷,又稱人可憐。
: 何來的沒有人身擊攻擊?
您指他執著,他指您執迷,
本人皆視為善意提醒。
: : ---
: : 推 hopolono:大家還沒成佛之前,執著是正常,真正放下的人應該不會在 01/20 00:29
: : → hopolono:這裡討論了吧
: : 推 thismy:hopolono 真正放下早已成佛了,但我們可以努力嘗試放下喔 01/21 00:18
: : → thismy:嗯,沒有什麼硬湊佛版之理,小組長已明示本板不該禁止附佛 01/21 00:19
: : ---
: : 顯示雙方共同認知概念是:未成佛之人皆執著,執迷;此地亦間接承認自己執迷或執著。
: 身為板主,在這裡暗示攻擊板友,說別人間接承認自己執迷或執著???
: : 至於[鬼打牆],[執迷]或[執著]一詞
: : 現今已成為社會上溝通常講之詞,尚未構成人身攻擊或謾罵或汙辱的程度。
: 影射他人執迷不悟,這是一種挑釁及引戰,請板主不要故意跳過挑釁,而稱沒有謾罵。
1.我在判決文已陳述過:希望您下次檢舉能提出哪一條項目,以利板主判決。
2.如果你認定[他說你執迷]是挑釁行為,不知[你說他執著]算不算挑釁。
3.這次我是無罪推斷,證據不充分,只能先看成善意提醒。
但精準來說: 他只說你[執迷],沒說你[執迷不悟]。
: : 判決依據:1. 今雙方各自認定對方執著或執迷或走不出去,然卻忘了自己尚未走出去。
: : 本人視雙方皆出於好意,雙方都希望對方能早日出離成佛或成道。
: : 2. 並未見thismy或engram板友有惡意之動機。
: : 故此次不罰,僅以口頭警告一次,下不為例;如繼續有意無意恣意針對對方
: : 發表遊走板規邊緣之言論,將會以更嚴格標準看待,視為挑釁。
: 請證明我的推文是遊走板規邊緣之言論,
已提供國語字典解釋,執著、鬼打牆一詞,已有充分說明。
再次說明: 這次僅視為善意提醒對方,下次看成挑釁。
: 我問一問「釋迦有在破除外道嗎?」 也叫遊走板規邊緣之言論?
: 然後就被警告? 那別人呢?
以上這句,本人並未看成遊走板規邊緣言論。並非警告這句,
而是[執著]、[執迷]。
但考量雙方口氣還算溫和,並未以[挑釁]一罪定罪。
: 這是什麼標準啊?
: 一牽涉到附佛外道,板主的判決就不公平了?
在佛板,盡量不要再自己先提外道。畢竟、已撤除外道用語。
希望能考量大眾利益,不要再生爭議,先謝過。
願早歇
buddhanature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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