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佛版17083版主flamerecca判決問題

看板HumService作者 (werewolf)時間15年前 (2010/10/28 04: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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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或許我們的言詞有所差異 因此有很多誤會 ※ 引述《makiew (出來乍到)》之銘言: :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 更正一下 或許你對我有所誤解 : : 是 : : 言論沒有佐證 且 遭到檢舉為偏見 且 於板主要求下沒有或不願意提出佐證 : : 等同偏見 : f版主,你的邏輯前後不太一致,末學列舉如下。 : 一、既然「言論沒有佐證」不等同偏見,您要求板友提出佐證的權力從何而來? 是的 我並沒有要求板友佐證的權力 但是我有水桶偏見言論的權力 只是我使用這個權力的時候自我束縛 僅在我懷疑是偏見 且 板友不給予解釋的時候使用 : 二、既然您沒有權力要求板友提出佐證,又如何能因其不佐證而給予水桶? 沒有錯 法律上不是因為他不給我佐證 而是因為這是偏見。 : 三、您之前說,難道不給予板友解釋的機會,直接水桶嗎?這一篇又說要板主要求解釋, : 板友不解釋才能水桶,這豈不是前後矛盾嗎? 並不矛盾 一個是自我的規範 一個是板規的使用。 : 四、「如果不給予其解釋空間 直接浸水桶我認為是合法的。」 : 這是您之前回覆的內容,請問您承認這一句話是不對的嗎? 如上 不給予解釋空間是嚴厲執法 給予解釋空間是寬鬆執法 兩者只有風格上面的差異 當然嚴厲執法跟寬鬆執法都有可能犯錯 我認為寬鬆點比較好罷了 -- To iterate is human, to recurse is divine. -- L. Peter Deutsc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8.92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10/28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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