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佛教] 挑釁板主爭論

看板HumService作者 (出來乍到)時間15年前 (2010/10/26 22: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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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 引述《makiew (出來乍到)》之銘言: : : 根據版規,並無此項避嫌規定。 : : 版主的權力在於依據版規作出判決 : : 而非臨時創造出版規來,更不是以自己的話替代版規 : 迴避原則是常識也是共識,組務認定flamerecca板主的作法並沒有失誤。 但是依據sitos組長的回覆, 向f版主檢舉沒有問題,只是他要轉給另一位版主判決, 因此所謂「常識也是共識」依末學管見, 似乎還不成立? : : 假設避嫌的規定成立, : : 為何將我水桶的判決,f版主沒有避嫌呢? : : 這種選擇性的避嫌,更足足證明了f版主並非以公正的立場在執行版務。 承前段,假設迴避原則既是常識也是共識 那麼我「挑釁、攻擊」f版主,f版主應迴避既是常識也是共識。 f版主沒有迴避判決,從程序上就已經違反了Ptt的常識與共識, 末學這樣解釋,若有錯解之處是因末學罪業深重,尚請組長莫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33.50 ※ 編輯: makiew 來自: 114.43.133.50 (10/26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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