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Rule is a rule

看板HumService作者時間16年前 (2009/09/28 19: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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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會的。 : 任何案件,都不會只看物理上發生了什麼事,而是要看前因後果。你不能說 : 打傷了人就一定是惡意致傷他人,這要看情況。 你很明顯在打迷糊仗,傷害就是傷害(身體外觀或生理機能受損), 你加上惡意就是另一個要件。 : 你一直說“Triad認為要以阿含經為據找出另一種成佛之道”、“Triad很明 : 顯的認為阿含所教四聖諦非成佛之道”。 你又在打迷糊仗,我最後講的是: 「有阿含未載之成佛之道」及「解脫道不等於菩薩道不等於成佛道: 你似乎是認為這說法和他的說法是完全一樣的,所以你完全沒有曲解其意思。 : 但當事人(Triad)卻不是這樣認為的。 嫌疑人也常說自己是無辜的(這只是譬喻), 法官是只要依照嫌疑人所說就可認定事實,還是依照全部證據認定事實? (麻煩回答我上篇文章第3及第4點) : 而且,旁觀者也認為你的說法和Triad的意思不大一樣: : → Xras:如果沒誤解,p大認為阿含就是100%的成佛之道 74.115.1.9 09/15 20:50 : → Xras:但是T大並不認為如此。可是這又不等於成佛之 74.115.1.9 09/15 20:51 : → Xras:道中,阿含的教義是0%(這是p大在下面推文認為 74.115.1.9 09/15 20:52 : → Xras:有人這麼想) : 所以,我不認為你的轉述,百分之百的符合Triad的原意。 1.Xras這段話是在我說「解脫道不等於菩薩道不等於成佛道」之前, 而我在說了這句話後,Triad對我人身攻擊。 2.回到原點,哪位版友還是哪一條版規賦予你可以審查他人解釋本人意思是否正確的權利。 不要忘記你在執行的是blueryan自2006年留下來的版規。 更何況你仍舊無法回答我上篇文章第3及第4點,何來曲解之說。 (你引Xras前輩之推文助拳也是徒然) 3.你為版規附加了非明文之要件, 任意擴張己身之權利,破壞法安定性,這樣對嗎? 4.你事發自始自終皆未對Triad所言規勸或作任何處理, 你是否意味著Triad罵人而我被罵也只是剛好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214.94 ※ 編輯: pds1 來自: 122.120.214.94 (09/28 19:54)
文章代碼(AID): #1Am9lnvN (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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