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Rule is a rule
以下為事情經過概要:
1.本人在佛教版 #1Ai8NYwc之文章 向版主檢舉遭 Triad 人身攻擊,
Triad之言語已違反佛教版第四條之規定。
(...這些留著以後去政壇用就可以了。這裡不用這樣搞的好唄。
...你可以考慮去當競選助理了,很愛搞這套的話。)
2.版主haryewkun在文章 #1Aid97Fz 回覆,大意係為係本人曲解Triad之意,
Triad所言係為自己辯護,故毋庸依版規處置。
3.姑且不論本人是否曲解Triad之意,佛教版版規第四條應並未附帶有任何條件,
本人在文章 #1AidsbnV 向版主提出質疑,版主haryewkun未為任何回覆。
以下為本人意見:
1.依臺灣一般社會通念,說他人所言適合在政壇使用及適合去當競選助理,
通常即暗喻:他人所言及個性不實在,如同政客。
乃帶有貶低個人人格評價之意味,已明顯違反佛教版版規第四條。
2.本人向版主檢舉,版主haryewkun竟云本人詮釋錯誤,故Triad所言為自己辯護合理。
此舉明顯為版規第四條加上其他要件,未能公正執行版規。
3.本人在 #1AidsbnV 對版主之決定提出質疑,haryewkun置之不理,顯然未盡說明義務。
4.縱或版規四容許在錯誤詮釋他人之意的情形下可以被違反,
本人所言亦未錯誤詮釋Triad之意。
本人在文章 #1Aid97Fz下之推文,及文章 #1AidlilL 中第6點之反詰,
版主及Triad皆未能回覆。
佛教版版主haryewkun以上之處置是否公正適當,請組務裁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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