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人身攻擊

看板HumService作者 (Ice)時間15年前 (2009/08/27 04:15), 編輯推噓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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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26 號無法上線 我來回應一下 ※ 引述《Whoizit ()()》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首先,在看板之內發生的違規事項,應屬板主依板規裁決的範圍。 : : 因此關於 gred121 板友的發言,請向 Atheism 板板主 icespeech 提出檢舉。 : : 若判決有不當之處,再向組務提出進一步的申訴或檢舉。 : : 至於你提到已經檢舉過,但板主不受理的部份,請提出具體的事證。 : : 由於我在 Atheism 板並沒有看到你對 gred121 的檢舉, : : 也沒看到 icespeech 板主的處置。因此我無法驗證這樣的陳述。 : 我前文已經說過啦,該版主無論是檢舉文或處置文都不准公開, : 除了水桶會公告以外,所以他不處置的話,有吃案的嫌疑。 關於這點我早就回信跟你說過了, 檢舉文不能放在板上的原因,是因為之前可以放在板上的時候 曾經在一夜間出現大量的檢舉文 我管的是無神論板,不是檢舉板 你如果真的是 opoj 的話,應該知道他之前曾經用一連串檢舉文轟炸過我 搞得我信箱在一天之內塞了兩頁的檢舉文跟回信 你想想看,如果這些檢舉文是放在板上的話,絕對會讓無神論板一下變成檢舉文板 所以我當然不會允許出現這種情形 至於處置不公開也是一樣的情況 有檢舉就有處置,如果我把每篇檢舉的處理都 po 在板上 那一樣會有把板面塞爆的可能,不就失去我不允許檢舉放在板上的用意了? 那為什麼水桶要 po 在板上呢? 一來,水桶不一定要分案,所以如果有大量水桶的話我可以一次發在同一篇, 二來如果水桶別人卻不貼出來讓大家知道, 不僅造成討論的困難也有欠公信。 綜合以上原因,我只有判決成立的檢舉才會將其結果 po 板。 並不是我不敢公開,有什麼好不敢的。 至於所謂檢舉不處置, 我自認為從來沒發生過這樣的情形, 頂多有一次是在 opoj 連續發起一堆檢舉那時有一篇臨時沒看到而已。 至於檢舉不處份倒是就很常發生了, 很多人的檢舉都隨便抓一句話就亂丟上來, 以前的案例通常還會符合條件,最近卻越來越多亂檢舉的, 那我當然不可能有檢舉就給他水桶。 而且判決我都會解釋原因,我也都會給申訴或是上訴到組務的機會, 如果申訴我認為合理我也可能會改判, 這並不是沒發生過,甚至還曾發生在 opoj (也就是你自稱的另一個身份)的申訴上, 我實在不知道你所謂的吃案或什麼其他的指控是從哪冒出來的。 就是這樣~ : : 如果你檢舉的對象是 gred121 板友及其推文,請向 Atheism 板板主 icespeech 檢舉。 : : 如果你要檢舉的對象是 icespeech 板主不依板規行政,再向組務檢舉。 : : 非常感謝你的配合。 : 我暫時不打算檢舉icespeech : 非常感謝您的說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4.30 ※ 編輯: icespeech 來自: 140.113.94.30 (08/27 04:21)

08/27 06:17, , 1F
兩頁-.-,這可以依ptt使用者條例控告對方騷擾了吧
08/27 06:17, 1F

08/27 08:11, , 2F
你確實是吃案了,因為我還有一篇檢舉你沒有回我
08/27 08:11, 2F

08/27 08:11, , 3F
你不要用忘記這種理由。你的權限不是讓你忘記的。
08/27 08:11, 3F

08/28 08:52, , 4F
一樓,我當時的確是這樣想的,而且我現在也有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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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54, , 5F
二樓,在我信箱中你的檢舉信全都是前面有 r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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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55, , 6F
我不懂你是說哪篇檢舉沒有回,既然你知道何不再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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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55, , 7F
至於你三樓的講法令我非常不滿,你自己在短時間內塞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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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56, , 8F
不見得成立又都有信件往來的檢舉給我,還好意思怪人看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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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56, , 9F
等你哪天要是當板主了記得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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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57, , 10F
我一定會去寄10頁似是而非的檢舉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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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57, , 11F
到時候你就不要看漏半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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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59, , 12F
啊,不過依往例來看你在板主選舉上好像頗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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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59, , 13F
恐怕我的想法沒有實現的一天了,真是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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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3:28, , 14F
原來你在為自己開脫喔,我看別版的版主都沒有這樣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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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檢舉在版上是比較合理的方式。你的方式太胡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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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3:30, , 16F
連自己漏看都可以這樣大言不慚,我還能說什麼呢?
08/28 13:30, 16F

08/28 13:32, , 17F
通常檢舉在版上是比較合理的方式>>>我笑了
08/28 13:32,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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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數字板都檢舉在版上就不用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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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檢舉方式由版主定則本來就是正常的
08/28 13:33, 19F

08/28 13:33, , 20F
不服氣?選贏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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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3:35, , 21F
想檢舉在版上請去Violation版
08/28 13:35, 21F

08/28 13:46, , 22F
樓上的建議不錯
08/28 13:46,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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