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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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tos (麥子)時間16年前 (2009/09/10 20: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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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很好的提醒,我自己先前還沒有讀到相關的規定,當然也很有可能是我漏了。不過如果要處理一個很久以前的爭議,恐怕在實際上也有很多的困難。. 未來如果可以的話,的確應該要訂定一個檢舉或上訴的時限,. 以避免在失去證據的情況底下,還得要把陳年舊帳翻出來處理。. 不過不管是受理或不受理,要不要處分,還

推噓1(1推 0噓 7→)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tos (麥子)時間16年前 (2009/09/10 18: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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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Whoizit ()()》之銘言:. 嗯... 因為 PTT 的法規沒有中華民國刑法的強制力,. 所以我不認為追溯期必須要依照中華民國刑法的規定。. 就算現在在 PTT 追溯這些事,也不會讓你在刑法上被定罪,. 因此不論是在板上或小組內的處分,都不會和刑法牴觸。. 所謂 PTT 法規在中華
(還有194個字)

推噓1(1推 0噓 7→)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hoizit ()()時間16年前 (2009/09/09 13: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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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那我對icespeech的裁決(下篇轉錄)不服,所以要上訴. icespeech認為這不是人身攻擊. 但是一般的社會觀感才認為是. 編輯: Whoizit 來自: 140.135.65.1 (09/09 13:39).

推噓1(1推 0噓 7→)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hoizit ()()時間16年前 (2009/09/09 00: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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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Whoizit ()()》之銘言:. 請問版主,這個案子結了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65.1.

推噓1(1推 0噓 21→)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cespeech (Ice)時間16年前 (2009/08/27 04: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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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26 號無法上線. 我來回應一下. 引述《Whoizit ()()》之銘言:. 關於這點我早就回信跟你說過了,. 檢舉文不能放在板上的原因,是因為之前可以放在板上的時候. 曾經在一夜間出現大量的檢舉文. 我管的是無神論板,不是檢舉板. 你如果真的是 opoj 的話,應該知道他之前曾經
(還有55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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