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我再也受不了了,所以我要跳出來講!

看板HsinChuang作者 (爆走的鍋貼)時間17年前 (2007/06/16 04:59), 編輯推噓9(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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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sonkeen (前十字韌帶重建中)》之銘言: : 我想,整件事,我們也不能只聽某一方的說法,如果真有什麼委屈或誤會,站出來 : 把話講清楚會比躲起來好的多不是嗎?再說身兼多板板主的你,在批踢踢也算是個 : 小有名氣的 ID 了,你不像我們 PO 了文過幾天就不會有人記得,既然身為板主就 : 該有被板眾用比較高的標準去檢視的心理準備,雖然說穿了板主也沒什麼了不起, : 當過板主的人應該都能體會那種不知為誰辛苦為誰忙的感慨,板主這頭銜,投資報 : 酬率實在低的可憐,除了沽名釣譽的人之外,也只剩下懷有理想或一時衝動的人才 : 會想爭了吧? 這邊我相當的同意,被打了,你不是聖人,所以你有權為自己的清白辯駁 也不是說有權,而是本該這麼做 畢竟,人家已經講出了事情了,也似乎讓文中主角的名譽受到了質疑 : 看了 lovelalala 的文後,老實說我並不覺得你做了什麼罪大惡極的事情,也許你 : 本身並沒有這個意思,只是因為純文字對話總是多少會有認知上的差距,也許你只 : 是單純的想多交點朋友卻不得其所,也許就是有太多的也許,不管我怎麼講都不如 : 你自己親自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大家,就像你不避諱告訴大家你有聽力方面的障礙一 : 樣,這方面你真的很勇敢,你願意面對自己,而且也克服了障礙習得一技之長,我 : 必須說,你完全不必為自己感到自卑,你是值得為自己驕傲的人,順帶一提,休士 : 頓火箭隊的中鋒姚明,也有聽障方面的問題,他的左耳因為小時候生的一場大病喪 : 失了百分之六十的聽力,古今以來多少聽障同胞的成就遠高於所謂的正常人更是不 : 可勝數,我想你應該比我更清楚,你現在作的很好,你不需要感到難過。 當然,他做的事並不是很罪大惡極的,但累犯呢? 一位很求上進的人是相當讓人佩服,但是閣下不認為拿著自己有障礙這點大作文章 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嗎? 今天你是要人家看到你上進的成就?還是因為你有障礙而同情? 請看清楚這兩點的差異性,我想,文中主角讓人感覺偏於後者吧 : 再回到 lovelalala 的文,文中細數了不少你曾經犯過的錯,不過大部分都是屬於 : 你的個人行為,比方說管板不當、搪塞理由、毀約;先不論這些是否屬實,即使屬 : 實也不過就是代表你這個人對自己和別人不負責任,這個部分我個人認為除了強調 : 他的形象惡劣之外,似乎跟「騷擾」這個問題無關也沒有必要寫出來和大家分享, : 這就像記者在挖糞一樣,連小時候作業抄隔壁女生的事情也寫出來有什麼意義嗎? : 再怎麼理性的人們都難免會有未審先判的盲點,加強這些部分只怕會模糊了事情真 : 正的焦點,我們應該關心的是要怎麼讓他知道我們真的覺得不舒服,因為他可能不 : 擅長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進而告之身邊的朋友和板上的同鄉要小心自身的安全 : ,要完全保證網路的安全真的很難,新莊板的板主也曾在許多小細節上盡力保護各 : 位參與活動的朋友,但是真正能保護自己的還是只有自己這最後一道防線,其實在 : 網路上要避免騷擾是再容易也不過的事了,既然已經盡了告知板眾的義務,也就沒 : 有必要去摧毀一個人不是嗎? 來吧,回到主題來 今天閣下說他的行為並沒有跟「騷擾」有關 來,以下是咱們台灣的法規 「第二條第三款,本法所稱騷擾者,謂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 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雖然這條文是家暴法的,但,看到了嗎?任何打擾的行為或是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 為,在我國法律上就稱之為「騷擾」。 今天有多少人不堪其擾我不知道,但縱觀各板有相關訊息的文章,我想這些人應該不在少 數,對吧 那我們是要繼續的因為主角是有障礙的人就聳聳肩讓他繼續這樣嗎? 如果是初犯還情有可原,但這麼多人你說這是初犯不叫騷擾要原諒,這,似乎說不過去 閣下也知道要講出來讓他了解 但我想至今應該不只新莊板才講過這種話 就像前面文章有提到得三蘆板事件 這不是第一次了 那,閣下還認為這一系列的文章是在摧毀一個人? 事在人為,自己做過什麼事就該擔起來,不管你是正常的,有障礙的 請看清楚許多事件的經過,再來說評斷是否是在「摧毀」一個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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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萬年好人太詭異 別變成你們爭論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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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5:04, , 2F
今天爆出這種事 也算是給不知情的板友一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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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5:05, , 3F
我不滿的是拿自己的障礙當擋箭牌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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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9:03, , 4F
你是怎麼判斷我認為跟騷擾無關呀?我哪裡寫的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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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有一行寫 "似乎跟「騷擾」這個問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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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可以不看上下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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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0:48, , 7F
斷章取義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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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到就好了,吵下去沒完沒了。跟樂X文沒啥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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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9:39, , 9F
COME ON J老大 你自己的原文寫什麼自己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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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9:40, , 10F
"似乎跟「騷擾」這個問題無關" 這可是您老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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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我不看上下文 自己先看清楚自己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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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看中你這偏護航的太差才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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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9:54, , 13F
P大都已經承認沒看清楚了...你還在堅持...在看清楚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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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0:01, , 14F
那閣下要不要看清楚J老大的文再來看我的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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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反對護航啊 護的有理 護的正直 別護的也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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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0:03, , 16F
光是個「搪塞理由」在盧人家就叫騷擾您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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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0:03, , 17F
自己看9687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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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0:04, , 18F
9683也順便看一下好了....
06/16 20:04, 18F

06/16 20:05, , 19F
喂喂 我可沒指管板不當叫騷擾耶 有沒看推文呢?
06/16 20:05, 19F

06/16 20:17, , 20F
對不起我中文太差...沒辦法讓你懂J大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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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0:30, , 21F
對不起我中文太差...沒辦法讓你懂那句推文的意義...
06/16 20:30, 21F

06/16 20:38, , 22F
不用跟我對不起啊...要對不起的話跟J大說囉~~:)
06/16 20:38, 22F

06/16 22:12, , 23F
樓上....你再上面那句,在修辭學上叫做「反諷法」.....
06/16 22:12, 23F

06/17 03:32, , 24F
呵呵...C大本來就是在反諷了呀....:P
06/17 03:32,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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