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無法停止的紛爭
剛剛在整理明天辯論庭的東西
我想請問吳先生,
為什麼你幾天前寄來的訴狀證物中,
有證物1、證物2、證物3、證物4、證物5、證物7、證物8、證物9、證物10
證物11、證物12、證物13、證物14,卻獨缺證物6呢?
麻煩一下,請今天趕快寄給我,
寄電子檔也沒關係,信箱 diegoazhan@outlook.com
要不然我會認為你是「惡意」告我民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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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不是早就告訴過你證物要用「完全文章」,必須要有內文包含推文
結果你放的證物,到底是什麼東西啦!!!
明天5月8日下午2點50分,
高雄市河東路188號1樓第三法庭,記得要來喔!!!
抵制不良的家教社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2899088050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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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37.244
推
05/07 21:3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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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5:40,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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