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ilitary 看板水桶之回應

看板HisService作者 (ilikeit)時間5月前 (2025/08/10 01:01), 5月前編輯推噓8(8019)
留言27則, 5人參與, 5月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 阿你自己發的內容自己不認得了喔 : #1eaDdfRO(Military) : 你推文至少攻擊 嘲諷四五位板友 而且每個人都被攻擊好幾次 : 光依照2-1來處理 你也早就已經10年了 : 更不用說還有其他大量惡意引戰言論 : 你會被懲處10年水桶是因為最高上限就是10年 : 先學會承認自己的錯誤吧 你的回覆無視我逐條辯護內容回應,而是重複先前部分指控與裁決,將「對事作出的批評 嘲諷」混淆成「攻擊」而不是2-1存在清楚定義的「人身攻擊」。你故意片段引用 1-2(3 )版規的確鑿錯誤,你更是閃避不談,既然你明顯知道自己引用 1-2(3)版規是理虧的 ,先檢討你長期濫擺官威的惡劣態度行徑,盡速將我的原文恢復,撤銷退文。 盡快、逐項、針對我已提出的辯護理據作出具體回應,包括清楚指出我的推文有哪些字眼 是2-1所定義的「對人不對事」的「人身攻擊」,哪位板友被我指名道姓地「對人不對事 」「人身攻擊」,不要浪費我,旁觀者及小組長的時間。 你這篇回文會是我之後檢舉你處理不當的新依據。另外在法律人朋友的建議下,我在這裡 公開正式給你一次機會去尋求與我和解。我提醒你,我完全不介意你放棄這個機會,因為你至今仍是無證據,明知是虛偽的情況下或是對法律無知地指控我「恐嚇威脅」你,我非常期待你在警局或法庭會是什麼嘴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6.48.13.45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754758915.A.F49.html ※ 編輯: ilikeit516 (86.48.13.45 日本), 08/10/2025 02:16:36 ※ 編輯: ilikeit516 (86.48.13.45 日本), 08/10/2025 02:17:57

08/10 05:40, 5月前 , 1F
又一個法盲!妳那個法律人朋友是外星人嗎?她是智障吧!
08/10 05:40, 1F

08/10 10:22, 5月前 , 2F
不用怕 給他告!我賭他不敢!
08/10 10:22, 2F

08/10 15:01, 5月前 , 3F
這種內容到檢察官那就會被擋下了吧
08/10 15:01, 3F

08/10 16:07, 5月前 , 4F
反正他不敢告 我們笑他
08/10 16:07, 4F

08/11 08:55, 5月前 , 5F
不一定,流程上,大台北還是可能開偵查庭,不管你去不去
08/11 08:55, 5F

08/11 08:56, 5月前 , 6F
最後一定不起訴;我有乖乖跑流程去偵查庭,也有不理沒去
08/11 08:56, 6F

08/11 08:57, 5月前 , 7F
我是想體驗不去被拘提的流程,但一樣直接收到不起訴處分
08/11 08:57, 7F

08/11 09:01, 5月前 , 8F
講白一點,原po要告恐嚇or誣告,會先被警察跟法院洗臉…
08/11 09:01, 8F

08/11 09:03, 5月前 , 9F
(說到這,我不得不再嗆一次那個外星法律人朋友~智障建議
08/11 09:03, 9F

08/11 09:04, 5月前 , 10F
唯一有可能進入偵查流程的是告妨礙名譽(以前是直接不起訴
08/11 09:04, 10F

08/11 09:05, 5月前 , 11F
某年某人可能有背景or台北人鳥毛太多又愛陳情,修改流程
08/11 09:05, 11F

08/11 09:06, 5月前 , 12F
批踢踢提告妨害名譽,會進入偵查流程後才由檢察官不起訴
08/11 09:06, 12F

08/11 09:08, 5月前 , 13F
有一個女的刪文前告我,變我拿到她本名、戶籍地、居住地
08/11 09:08, 13F

08/11 09:12, 5月前 , 14F
她是在新北的居住地提告,但我不必北上回新北偵查庭應訊
08/11 09:12, 14F

08/11 09:13, 5月前 , 15F
,收到偵查通知書記官一直不講清楚,有去南投偵查庭應訊
08/11 09:13, 15F

08/11 09:14, 5月前 , 16F
(不知道是偵查不公開?還是想誆我一定要去才故意不說清楚
08/11 09:14, 16F

08/11 09:17, 5月前 , 17F
在法盲的世界,覺得自己喊提告,世界就要瑟瑟發抖是吧!
08/11 09:17, 17F

08/11 09:25, 5月前 , 18F
我更正一下前面敘述:警察跟檢察官洗臉;沒機會見法官
08/11 09:25, 18F

08/11 14:27, 5月前 , 19F
JustSad如果你對自己的論述有任何信心
08/11 14:27, 19F

08/11 14:38, 5月前 , 20F
可以像M在這裡指控誣告我對你威脅恐嚇來洗我臉
08/11 14:38, 20F

08/12 22:13, 5月前 , 21F
不是說非申訴者與版主其他人不能回應嗎
08/12 22:13, 21F

08/13 14:31, 5月前 , 22F
所以樓上是開錯分身?還是共犯之一做賊喊捉賊50步笑100步
08/13 14:31, 22F

08/13 14:33, 5月前 , 23F
19樓我看不懂妳在說啥?不是裝傻,是看不懂你整句供三小
08/13 14:33, 23F

08/13 14:33, 5月前 , 24F
「可以像M在這裡指控誣告我對你威脅恐嚇來洗我臉」誰看懂
08/13 14:33, 24F

08/13 14:34, 5月前 , 25F
如果妳是新住民,可以找當地旅行社的翻譯,別學麥玉珍!
08/13 14:34, 25F

08/13 14:36, 5月前 , 26F
如果妳的外星法律友人不存在or已經回火星,就別賣弄法盲
08/13 14:36, 26F

08/13 14:44, 5月前 , 27F
不是把文字排列組合成別人看不懂就好像很厲害很懂法律!
08/13 14:44, 27F
文章代碼(AID): #1ebty3z9 (HisService)
文章代碼(AID): #1ebty3z9 (His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