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版主刪文是不是一定會變劣文?

看板HisService作者 (小王子期待中~~~)時間18年前 (2007/07/05 22:57), 編輯推噓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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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的話 我要申訴中現版版主armed 事實如下: 1.未經許可評論特定或明顯可得而知之網友本人與其親屬,人身 攻擊者處水桶15日. 2.一行文與版旨無關文經版主者刪除,勸告過不接受者水桶3日. 3.廣告文者永久水桶. 4.推文純為人身攻擊者者水桶5日 本版歡迎轉文. 以上板規自07051230起實施 以上為中現版現行版規,沒有任何一條提到刪除文章後會設定劣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作者: armed (戰史版國共內戰篇小天使) 看板: MdnCNhistory 標題: [公告]325篇限於07030600前修文 時間: Tue Jul 3 00:04:46 2007 內容屬不具備討論價值之一行文,應修正.否則直接刪除並水桶3日. -- 這是當初armed版主的刪文公告,我被要求修正的原文是第325篇,因此我砍了前面一篇 文讓原文不再是325篇,以符合版主要求,325篇並沒有違反版規,因為325篇即為公告. 後來版主修改公告標題為324篇,也就是我的原文,但是在修改公告後到版主刪文並且 設定劣文為止,我都沒有上站,自然也沒有修正機會.因此就這點來說,我質疑版主行 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另外,基於我粗淺的理解,在罪刑法定原則上,一行文既然公告罪刑為水桶三日得警告一 次,就沒有在警告後不水桶但設定劣文的道理. 如果版主認為公告到修文的程序沒有錯誤,那麼請撤銷劣文並改以三日水桶.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為個人對armed的小小意見 我覺得讓一個老和版友對罵,文字動不動酸人,或大腦纖維化一類文字充斥文章的人實 在不適合當版主,蓋筆鋒銳則易起爭端,起了爭端又要由他來作最後裁決,這不但是球 員兼裁判,而且是被告兼法官.最後一段與申訴無關,單純是順便提一下. -- 胖: free kick怎麼翻? 溫: 自由球. 胖: 那為什麼中國大陸把它翻成任意球? 溫: 因為中國沒有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28.133 ※ 編輯: anticat 來自: 220.139.228.133 (07/05 22:58)

07/05 23:13, , 1F
不是一定
07/05 23:13, 1F

07/05 23:40, , 2F
基本上,他是連署成立的。所以要斷刀只能去連署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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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41, , 3F
目前缺乏有資格提案斷刀的勇士,閣下要不要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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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43, , 4F
不過,提案了成不成案要靠鄉民的支持。這我也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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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43, , 5F
先讓我申訴過了吧XD 我主要是來申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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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43, , 6F
我只知道歷史群組很多人都認識他也同情他。不忍給他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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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47, , 7F
我也看歷史群組的人吵架吵六七年了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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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47, , 8F
我很多非本行知識是從大家的文章來的
07/05 23:47, 8F

07/05 23:48, , 9F
所以說真的 我很佩服這群人
07/05 23:48, 9F

07/06 00:02, , 10F
加油,我們支持你
07/06 00:02, 10F

07/06 05:45, , 11F
我們現在等被告伸覆.....
07/06 05:45, 11F

07/17 19:05, , 12F
小組長的計時標準在這適用吧,你幾時上站是你家的事.
07/17 19:05, 12F

07/20 22:30, , 13F
阿力馬幫幫忙 小組長沒修改公告內容吧
07/20 22:30,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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