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 遇難47天不死不是奇蹟 — 那叫「專業
原作者後續回覆:
https://www.facebook.com/snowram/photos/a.769552679760293.1073741828.
769543416427886/1258886984160191/?type=3&theater
縮短: http://bit.ly/2pPpmWT
《 仇恨與想像並不會讓世界變好,能改變現狀的,是理解 》
哈囉大家!我下山了!這張照片是屏風山頂草原望向奇萊北峰的景色,那座尖尖的
大山,就是「黑色奇萊」,很美吧!
這篇是針對前一篇文「遇難47天不死不是奇蹟 — 那叫「專業」」的回覆。
多虧了中華電信,現在屏風山除了松針營地到合歡金礦營地這一段以外,幾乎整座
山都收得到4G訊號,也讓我得以默默潛水看社會對於這件事的反應。
在這邊,先感謝絕大部分擁有獨立思考並且心地善良的人,願意傾聽我小小的聲音
,並幫助它傳得更廣更遠,真的由衷感謝!未來也請多多指教了!
另外有一小撮聲音,充滿憤怒與偏見,就在這邊解釋一下我的原文了,畢竟之前那
篇可是用手機打的,為了精簡篇幅,有些看得快的人似乎就直接誤解了什麼了呢!
解釋文非常長,還請慢慢看囉!
-----總共10點,文長注意-----
Q1:標題說「專業」,是在造神?
A:我承認,這個精簡化的標題,確實會誤導一些比較不擅長文字閱讀的人,讓他們
以為我說這對情侶是「Pulo級」的,在這裡說聲不好意思。
但是,只要有平心靜氣閱讀完全文,一定會發現,我針對此事,幾乎沒有做任何的
評論,前半段13條完全是針對「遇難後能活47天」而寫。全文要傳達的只有「他們
擁有專業級的登山與野外求生知識」而已,可沒說他們是「專業登山家」。
換句話說,只要你擁有登山該有的知識與裝備,只要你不是摔傷摔死,在山裡迷路
都能存活至少2週。任何正在看這一行的你,都可以。
別再幫我腦補我說他們是「專業的登山家」了,不然我認識的專業領隊、遠征隊員
們都要來打我了。
-----
Q2:台灣社會上,有許多人嚴重誤解「專業」的意義。
A:在這邊,先向世界上最強的速攀者:Ueli Steck致上最高的敬意與懷念。一直
到昨天為止,他都是世界上最強的速攀者。
為什麼是昨天?因為他昨天在聖母峰山區遇難了,這次是真的聖母峰,整個登山界
都在為他哀弔。
新聞在此: http://m.news.sina.com.tw/article/20170430/21921554.html
Ueli Steck,一般人都不認識,我用最親民的方式解釋一下這位老兄到底多狂:
不帶氧氣瓶登上珠穆朗瑪峰只是小菜,阿爾卑斯山區有三條最難的路線,他一個人
全包最速登頂紀錄。其中,「馬特洪峰北壁」這條路線,去年一隊台灣最精銳的
登山家隊伍,走傳統路線花了7個小時登頂,但Ueli Steck最難的路線只花了1:56
就登頂了。
他的死之於登山界,就像麥可・喬丹在他最輝煌的時候突然被籃板砸死之於籃球界
一樣震撼。
「專業」的意思是,一個人在這個領域擁有比一般人還要多的知識、經驗與技術,
並且足以獨當一面、精益求精、甚至能以此維生。從來沒有「不會犯錯」這一點,
沒有一種專業能保障人不死。集許多專業之大成的飛機,都有可能發生空難了,
登山家怎麼會有不遇難的可能?
Ueli Steck今天魂歸山峰,不是因為他不夠專業,只是因為他在「比一般人更小的
死亡機率」裡,遇見了死亡罷了。機率本來就是一種,沒發生都是0,只要發生就
是1的事,用出事來批評人家不專業,是眼光非常狹隘的事。
人都會犯錯。在人間犯錯可以大家笑笑、賠錢了事;但是在山裡犯錯,那可是用命
來換的。
-----
Q3:你怎麼知道他們裝備有帶夠?真的帶夠就不會遇難了吧?
A:對,我不知道,所以我沒有評論。我全篇只肯定他們攜帶的裝備足以保暖、維
生。試問如果裝備帶不夠,在冰天雪地有可能活過一晚嗎?許多人一直糾結在衛星
電話和GPS有沒有帶,一直鞭第7、8條,我只想說,「不是萬能」不代表「可以不
帶」,那個意思是「帶了不等於不會遇難」。用有沒有帶來評斷遇難與否,是一件
非常逗趣的事情,況且我也沒說可以不用帶,過度解讀是一種年幼的行為。
退一步來說吧,就算都有帶,0下的氣溫可以讓電池很快沒電,冬天出過國到高緯
度國家玩的人一定懂我在說什麼,這就是鄉民最常強調的「國際觀」。批評的人
又知道他們是不是因為沒電無法查詢呢?當時的雪況是否連看路都有困難呢?
急著批評他們一定是因為不自量力裝備帶不夠,是一件非常傲慢的事。
-----
Q4:所以前一篇「遇難47天」文的用意是?
A:告訴每一個人,「只要擁有足夠的專業,登山遇難你也可以活這麼久,不要緊張
,快點來學。」還有「登山是自己的選擇,要不要請嚮導、要不要帶GPS、要不要
帶衛星電話那是你的自由,但自己要對自己負責,大家一起督促政府搜救收費化、
直升機使用者付費。」
-----
Q5:給急著為梁聖岳定罪的人。
A:目前報導資訊幾乎都二手的,他正在復原也沒講多少細節,根本不足以檢討山難
原因,不知道酸民在急什麼的…
這邊是BBC在4/29的訪談: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39758117
文中,梁提到「3月10日早上,雪不是很深,當地居民告訴他們路不難走」,與他報
記者聳動的「當地居民勸阻他們不要前進他們還是入山」,有非常非常大的出入,
平常最喜歡說記者壞話的鄉民們,怎麼見獵心喜,一下就相信記者去了呢?
在訪談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他們不是預先知道天氣不好還硬要入山,而是入山一陣
子天氣才轉差,在轉差的天氣中判路錯誤最後受困山谷。
這是典型的「決策失誤型山難」,他們在天氣變壞後決定繼續前行到下一個村落,
而不是回頭。前行的可能性,有可能是對雪中判路的自信過高,導致誤跟小路下切
河谷所致,但近一步的分析需要更多細節,風雪是不是大到能見度過低?是不是離
下個村落比較近所以決定前進?帳篷是否能承受雪中強風原地迫降?GPS有沒有帶
、有沒有效果?雪地裝備夠不夠?這些都是影響生死的關鍵便因,在了解之前,
沒有人能公正的分析這起山難。
-----
Q6:給覺得登山者「浪費社會資源」的人。
A:這次山難發生在尼泊爾,家屬也是委託國際組織去救,是有花到你錢喔?覺得
老鼠屎搭直升機免錢浪費社會資源,拜託趕快支持 #搜救付費化 #直升機使用者付費
謝謝!
搞清楚,現在山難救免錢是中華民國政府怠惰偷懶,根本不是我們登山人不繳錢,
硬要全民買單好嗎!拜託直升機收錢,他們還不收勒!
現在鄉民的仇恨來源,是從那個自己小孩沒教好,大家勸下山不下山,遇難搞國賠
那位。我在這邊重申,他媽媽「根本不爬山」,不要把他當山岳界的人,這根本
已經張飛打張菲了。
然而,張博崴案國賠一審之所以勝訴,其實有玄機——台灣的救難體制在那之前,
比核四還要拼裝車,指揮調度系統確實有很大瑕疵,缺乏完整的規劃與統籌,這點
是真的需要改進的。國賠真正在賠的,是這個!無奈鄉民只看標題,於是就仇恨值
滿點了… 唉…
那要怎麼解決搜救體制的混亂呢?很簡單,收錢。
因為只要收了錢,就必須拿出專業來,就不能像現在這樣只是個機關踢皮球東拼西湊了。
所以,再次重申,請大家支持 #建立搜救收費制度,謝謝!
-----
Q7:給覺得梁聖岳「帶死」女友的人。
A:劉宸君可是自己擁有不少的登山經歷的人(ex.著名中級山難搞縱走——塔魔巴棲松)
,只要上了山,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在經驗相當的狀況下沒有誰帶誰的問題。
劉宸君之所以先走,完完全全只是因為身體素質和梁聖岳不同、耐餓程度比較低罷了。
這種男性沙文主義的想法,還是留在上個世紀吧。
巨石強森和傑森史塔森比賽埃餓,誰會贏?難說,雖然巨石強森肉多,但他基礎代謝
率超級高,說不定還先倒下呢!人體是很神奇的東西,怎是三言兩語能講完?不然
醫生怎麼這麼難考?
只差三天就能獲救,這真的是一件很令人痛心的事情。
-----
Q8:給覺得登山者「自私、不負責任、不孝」的人。
A:唯一能這樣批評登山者的,只有登山者的家人,哪輪的到酸民。如果家人都沒講
話了,那旁觀者就閉上嘴好自為之吧。
順帶一提,孝順,應該是孩子發自內心的一種情感,爸媽也能確實感受得到來自孩子
的溫暖和用心,就跟愛一樣。
這兩個字如果從旁人嘴巴講出來,那簡直跟髒話沒兩樣。
-----
Q9:所以登山到底要不要請嚮導?
A:自己的命自己負責。請不請嚮導也是決策的一種,請了只會降低遇難的可能,
不可能歸零。
剛好,照片中的奇萊北峰,昨天就發生了這樣的一樁憾事:
https://udn.com/news/story/7316/2434726
1女與1男上山,男生是嚮導,女生是隊員。但在下山的時候,由於女生體力較差,
就約好山屋見面,兩人分開,結果女生就墜崖出事了。女生有帶手機,有訊號還
自行報案,但終究等不到搜救隊的到來,撒手人間。
這是大眾最推崇的「有嚮導、有GPS(手機有)、有衛星電話(手機能通)」,一樣
出事了。為什麼?因為「墜崖」這種事情,不是一種可以量化的風險,再有經驗的
登山者都會面臨。
況且,只要離開嚮導視線,就非常可能發生迷途的狀況,在山中,稍微一個拐彎,
就可以從正路切到迷路。但是,目前檯面上許多商業團,都有「嚮導帶走得快的人
先走、留走得慢的人慢慢走」的陋習。
剛好,前天我在屏風山遇見的來自新北市的商業團,就在屏風山腰,放一個體力不行
的隊員,自行折返至合歡金礦——那是將近1個小時的步程。
這中間面臨的情況與風險,與獨攀無異,只是比真正的獨攀更危險——因為被放生的
,是需要嚮導帶領的「隊員」,而不是一個經驗老到的「登山家」。
那到底該不該請嚮導?還是一句話,視自己需求。登山者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因此願意在前往未知路線時,承擔不請嚮導的風險,那也要有付錢請搜救隊的心裏準
備。沒有這種覺悟的人,還是請嚮導吧!責任外包、金錢萬能,對手頭有餘裕的人來
說是很蘇胡的事情。
一般而言,專業嚮導一人帶6~8人是最恰當的數量,再多的話,隊伍會拖太長照顧不
易。其中,又以雙嚮導制的商業團最為安全,因為第二位嚮導可以陪體力不濟的人慢
慢走,大幅降低風險。
那要怎麼讓登山者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呢?很簡單,還是老話一句——搜救收費化
、專業化。
-----
Q10:山那麼危險,幹嘛去爬山?
因為山,就在那邊。
因為我想,讓這座島上的人們,都有機會認識到自己最寶貴的資產,帶著驕傲走出國
際。因為我們知道,我們還是一種生物,發自內心來自大地之母的呼喊,不曾止息,
呼喚著我們回到自然的懷抱中,去切身的感受到,自己是真正的活著,然後學會謙卑
、學會欣賞、學會珍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64.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493656476.A.B38.html
噓
05/02 00:41, , 1F
05/02 00:41, 1F
推
05/02 00:51, , 2F
05/02 00:51, 2F
推
05/02 02:19, , 3F
05/02 02:19, 3F
→
05/02 03:08, , 4F
05/02 03:08, 4F
推
05/02 03:08, , 5F
05/02 03:08, 5F
→
05/02 03:09, , 6F
05/02 03:09, 6F
→
05/02 03:09, , 7F
05/02 03:09, 7F
→
05/02 03:10, , 8F
05/02 03:10, 8F
→
05/02 03:10, , 9F
05/02 03:10, 9F
→
05/02 03:10, , 10F
05/02 03:10, 10F
→
05/02 03:11, , 11F
05/02 03:11, 11F
→
05/02 03:12, , 12F
05/02 03:12, 12F
→
05/02 03:18, , 13F
05/02 03:18, 13F
→
05/02 07:12, , 14F
05/02 07:12, 14F
→
05/02 07:13, , 15F
05/02 07:13, 15F
推
05/02 07:32, , 16F
05/02 07:32, 16F
→
05/02 08:04, , 17F
05/02 08:04, 17F
推
05/02 08:04, , 18F
05/02 08:04, 18F
→
05/02 08:04, , 19F
05/02 08:04, 19F
→
05/02 08:12, , 20F
05/02 08:12, 20F
→
05/02 08:12, , 21F
05/02 08:12, 21F
→
05/02 08:12, , 22F
05/02 08:12, 22F
→
05/02 08:12, , 23F
05/02 08:12, 23F
推
05/02 08:17, , 24F
05/02 08:17, 24F
→
05/02 08:18, , 25F
05/02 08:18, 25F
→
05/02 08:19, , 26F
05/02 08:19, 26F
→
05/02 08:19, , 27F
05/02 08:19, 27F
→
05/02 08:20, , 28F
05/02 08:20, 28F
→
05/02 08:20, , 29F
05/02 08:20, 29F
→
05/02 08:21, , 30F
05/02 08:21, 30F
→
05/02 08:21, , 31F
05/02 08:21, 31F
→
05/02 08:22, , 32F
05/02 08:22, 32F
→
05/02 08:23, , 33F
05/02 08:23, 33F
→
05/02 08:24, , 34F
05/02 08:24, 34F
→
05/02 08:24, , 35F
05/02 08:24, 35F
→
05/02 08:24, , 36F
05/02 08:24, 36F
→
05/02 08:25, , 37F
05/02 08:25, 37F
→
05/02 08:27, , 38F
05/02 08:27, 38F
還有 37 則推文
→
05/02 12:51, , 76F
05/02 12:51, 76F
推
05/02 12:54, , 77F
05/02 12:54, 77F
→
05/02 12:55, , 78F
05/02 12:55, 78F
→
05/02 12:57, , 79F
05/02 12:57, 79F
→
05/02 12:59, , 80F
05/02 12:59, 80F
推
05/02 13:02, , 81F
05/02 13:02, 81F
→
05/02 13:03, , 82F
05/02 13:03, 82F
→
05/02 13:03, , 83F
05/02 13:03, 83F
→
05/02 13:04, , 84F
05/02 13:04, 84F
→
05/02 13:05, , 85F
05/02 13:05, 85F
→
05/02 13:06, , 86F
05/02 13:06, 86F
→
05/02 13:07, , 87F
05/02 13:07, 87F
→
05/02 13:08, , 88F
05/02 13:08, 88F
推
05/02 13:11, , 89F
05/02 13:11, 89F
→
05/02 13:12, , 90F
05/02 13:12, 90F
噓
05/02 15:33, , 91F
05/02 15:33, 91F
推
05/02 17:03, , 92F
05/02 17:03, 92F
→
05/02 17:03, , 93F
05/02 17:03, 93F
推
05/02 17:05, , 94F
05/02 17:05, 94F
※ 編輯: mstar (219.85.165.140), 05/02/2017 19:26:56
→
05/02 22:55, , 95F
05/02 22:55, 95F
→
05/02 23:06, , 96F
05/02 23:06, 96F
→
05/03 14:45, , 97F
05/03 14:45, 97F
→
05/03 14:46, , 98F
05/03 14:46, 98F
噓
05/03 18:49, , 99F
05/03 18:49, 99F
噓
05/03 18:51, , 100F
05/03 18:51, 100F
→
05/04 01:14, , 101F
05/04 01:14, 101F
→
05/04 01:22, , 102F
05/04 01:22, 102F
→
05/04 01:23, , 103F
05/04 01:23, 103F
→
05/04 01:24, , 104F
05/04 01:24, 104F
→
05/04 01:24, , 105F
05/04 01:24, 105F
→
05/04 01:29, , 106F
05/04 01:29, 106F
→
05/05 19:17, , 107F
05/05 19:17, 107F
→
05/05 19:17, , 108F
05/05 19:17, 108F
→
05/05 19:17, , 109F
05/05 19:17, 109F
→
05/05 19:17, , 110F
05/05 19:17, 110F
→
05/05 19:17, , 111F
05/05 19:17, 111F
→
05/05 19:17, , 112F
05/05 19:17, 112F
→
05/05 19:17, , 113F
05/05 19:17, 113F
→
05/05 19:17, , 114F
05/05 19:17, 1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