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未來電價調漲要經立院同意! 傅崐萁提《電業法》修正草案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畫一隻雞)時間1月前 (2024/03/26 17:59), 編輯推噓3(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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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l ( )》之銘言: : 這很明顯就違憲 : 立法權干涉行政權 : 這種法案如果不違憲 : 那以後就專門立這種行政法案 : 那到底算誰執政 : 立法院還是行政院 : 執政失敗到底算是誰的鍋 : 郭正亮在那邊教說 : 管他違不違憲 : 先立法過再說 : 這真的是有心讓台灣空轉 : 如果四年過後 : 立院一事無成 : 立的法大多被宣告違憲 : 那以後也不用三黨不過半了 : 本來我也是覺得讓民進黨多一點監督也好 : 但誰知才少一席 竟就是空轉了 : 以後讓民進黨無人可監督 : 才是真正害台灣的人 : 郭正亮遇到傅 : 郭正亮原本應該是覺得國民黨太溫恭儉讓 : 沒想到傅也是沒天良的 : 兩人想遇 : 天雷勾動地火 : 這可能是國民黨最後一次最大黨了 : 太慘了 : 民調也是慘 有沒有違憲我不知道 但就算沒有違憲,也會有一個問題 電業法第49條: 「公用售電業之電價與輸配電業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公用售電業及輸配電業應依前項計算公式,擬訂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報經中央主管機 關核定後公告之;修正時亦同。」 「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第一項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前,應舉辦公開說明會;修正 時亦同。」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電價、收費費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及核定,得邀集政府機關、 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召開審議會。」 電價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 經濟部為促使資源有效利用及建立公平合理電價結構,並反映電業合理供應成本,建立電 價及各項費率專業審查制度,以增進全民福祉,特設電價費率審議會。 組成: 本會置委員15人至17人。 由學者專家、工商與消費者團體代表及相關機關(構)或單位代表組成。相關機關(構) 或單位包括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行政院環境 保護署、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濟部、經濟部研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能 源署。 近一年內及擔任委員期間曾參與電業相關委辦、委託研究及擔任電業相關董監事或總經理 者,不得為本會委員。 由本部曾政務次長文生擔任召集人,並由能源署游署長振偉擔任執行秘書。 本會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 運作機制: 本會定期召開會議審議各項業務,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工商與消費者團體代表及相關機關(構)或單位代表之委員,得隨其職務變動而改聘之; 無法出席會議時,得指派代理人出席。 任務: 審議公用售電業之電價計算公式、成本、財務及其費率。 審議輸配電業提供之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電能等各項收費計算公式及其費率。 審議公用售電業年度決算調整後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數。 審議輸配電業之線路設置費計算公式及其費率。 然後你國民黨 修法只修 「電業法修正草案 49條」, 要求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的決議須經立院同意後方可實施 如果 立法院不同意 那你開那個 電價費率審議會 是開心酸的的喔 !!! 那你不如 修成 電價費率審議會 需由立法院同意才能召開 或是 電價費率審議會成員, 必需加入立法委員且要過半 不然我不懂 立委有比這些專家,還要懂 電價、物價、經濟喔… 樓下你說說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6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1447175.A.FE4.html

03/26 18:02, 1月前 , 1F
民進黨執政的專家就是狗。不然高端怎麼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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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04, 1月前 , 2F
憲法改成國會最大黨組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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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05, 1月前 , 3F
這樣行政院就可以名正言順變國會下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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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12, 1月前 , 4F
喔 民進黨過去要是有聽專家會議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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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12, 1月前 , 5F
漲電價的話,台電就不會虧成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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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12, 1月前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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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13, 1月前 , 7F
先想想你說的情況 是不是自打民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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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13, 1月前 , 8F
黨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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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15, 1月前 , 9F
專家會議就有行政官員了,如果要立法院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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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16, 1月前 , 10F
意才可以調,那就納入立法委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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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26, 1月前 , 11F
所以一樓藍白要負行政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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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30, 1月前 , 12F
也不難,車輪党就放棄執政了,但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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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30, 1月前 , 13F
維持國會最大黨還有機會,當然能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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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30, 1月前 , 14F
擴權就擴權,憲法什麼的管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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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32, 1月前 , 15F
此例一開,還要三權分立幹嘛,都給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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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32, 1月前 , 16F
決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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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35, 1月前 , 17F
花蓮王可以立法要求司法院關人要立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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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35, 1月前 , 18F
,這樣他當初就不必吃牢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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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39, 1月前 , 19F
樓上別說,這種事花蓮王絕對做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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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39, 1月前 , 20F
,立委任內免坐牢免跑法院,給自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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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8:39, 1月前 , 21F
無敵金身,想不到他不這樣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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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9:11, 1月前 , 22F
審議高端的專家都沒具名 你還不是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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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9:12, 1月前 , 23F
綠畜雙標仔 超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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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9:17, 1月前 , 24F
藍白糞不是在隔壁忙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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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22:48, 1月前 , 25F
這時候專家又出來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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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0:20, 1月前 , 26F
傅來立個法,說立院最大黨總召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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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0:20, 1月前 , 27F
除犯罪紀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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