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微風得標金額…都跟市府底標一樣?已刪文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archives)時間1月前 (2024/03/12 07:56), 1月前編輯推噓1(3223)
留言28則, 7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 引述《bOTOd (逼逼)》之銘言: : https://x.com/klaw1207/status/1767199991205155076 : 廠商每個出標數字。。。都剛好底標喔? : 藍白粉。。。你們都是賤種。被台灣人看笑話了知道嗎。。。。 : 在野就監督而已。。。做到這麼垃圾? : 地方執政爛成屎。又黑。又無能 : 藍白賤種仔。。。中心思想就是跟中共好而已嘛。 還有什麼?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ad Pro (11〃) 3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22條 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以不訂底價為原則;其訂有底價,而廠商報價逾底價須減價者,於 採行協商措施時洽減之,並適用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 政府採購法第53條 1.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 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 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2.前項辦理結果,最低標價仍超過底價而不逾預算數額,機關確有緊急情事需決標時, 應經原底價核定人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且不得超過底價百分之八。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 購,超過底價百分之四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 簡單說,如果NET得標,他們也要和基隆市政府協商,將價格減到接近底價, 實務上通常會寫"願以底價承攬",於是需要付出的金額也會是3835萬... 微風、誠品和太平洋真正的報價NET沒有理由知道,因為那是廠商的機密 不過就市府的說明來看,NET出最多應該是沒有疑問 然而這是促參案,理論上廠商願意付的錢不是越多越好嗎? 但是最後還是要回歸到採購法規定,是不是該考慮修正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80.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0201361.A.F26.html

03/12 08:01, 1月前 , 1F
因為NET就沒經驗...
03/12 08:01, 1F

03/12 08:20, 1月前 , 2F
謝市長用市庫的的那個廣告,用意不就是要
03/12 08:20, 2F

03/12 08:20, 1月前 , 3F
強調微風給的比之前廠商多嗎?
03/12 08:20, 3F
當時要強調不只是固定權利金1500萬, 還有其他項目,合計比之前大日給得多吧

03/12 08:26, 1月前 , 4F
沒經驗?哪裡沒經驗
03/12 08:26, 4F
經營停車場的經驗,之前停車場是大日自己處理, 商場部分大日則委由主富經營

03/12 08:28, 1月前 , 5F
有綠師的協助,會不知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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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8:28, 1月前 , 6F
2條規定,若是,是綠師失格,還是只是為帶
03/12 08:28, 6F

03/12 08:28, 1月前 , 7F
不實風向?
03/12 08:28, 7F
律師本來就要就客戶有利的角度提供法律意見, 不能說是不實風向

03/12 08:58, 1月前 , 8F
就算微風有經驗,但給政府的錢還是較少吧!?
03/12 08:58, 8F
最有利標是評選最優勝廠商,不是錢給得多就好 ※ 編輯: nien4009 (49.216.23.198 臺灣), 03/12/2024 09:24:40

03/12 09:34, 1月前 , 9F
你說的這兩條規定都是用在政府付錢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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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9:34, 1月前 , 10F
廠商的採購使用的規定欸,採購法5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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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9:34, 1月前 , 11F
明明是在說今天一個政府標案如果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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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9:34, 1月前 , 12F
標的廠商全部開出來的價格都比底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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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不起錢,可以問這些廠商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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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9:34, 1月前 , 14F
價最低的那間要不要降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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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9:34, 1月前 , 15F
可是NET這案是在講權利金,廠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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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9:34, 1月前 , 16F
出比底價高的錢而且給的越多越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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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9:34, 1月前 , 17F
條不是這樣亂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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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0:00, 1月前 , 18F
所以我也覺得這不合理啊,問題是促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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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0:00, 1月前 , 19F
沒規定最有利標怎麼決標怎麼議價,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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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0:00, 1月前 , 20F
能回到採購法規定,因此才會在最後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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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0:00, 1月前 , 21F
不是該修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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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44, 1月前 , 22F
不是,先生(或小姐)你馬幫幫忙,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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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44, 1月前 , 23F
法第2條:「本法所稱採購,指工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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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44, 1月前 , 24F
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
03/12 11:44, 24F

03/12 11:44, 1月前 , 25F
之委任或僱傭等。」,今天這個案件就
03/12 11:44, 25F

03/12 11:44, 1月前 , 26F
肯定完全絕對不可能是採購法的適用範
03/12 11:44, 26F

03/12 11:44, 1月前 , 27F
圍,促參法怎麼訂那是促參法的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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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44, 1月前 , 28F
要拿採購法來竹篙裝菜刀好嗎?
03/12 11:44,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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