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賴清德有一個大絕招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t21)時間3月前 (2024/03/10 15:1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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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l ( )》之銘言: : 就是法律是由總統公告 : 所以任何有違憲爭議的 : 賴清德都可以推遲公告 : 等大法官釋憲後再來公告 : 而且之前行政院可以要求立院覆議 : 立院的覆議要出席的三之二立委維持原決議 : 那代表要有75席立委同意才會過法律 : 這代表國民黨提的相關有違憲爭議的法律都是在 : 浪費時間 : 還是多做一些褔國利民的法律 : 不要講一些違憲擴權的東西 : 行政機關有太多辦法延遲不處理 : 最後搞得像一個違憲小丑黨 憲法增修條文已經改了啦 覆議案只要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同意以上就可以了, 以前綠共黨會那麼囂張, 蘇光頭敢在立法院直接說在那叫什麼的原因 就是當時綠共黨立法委員自己單獨過半, 所以綠共黨根本就不鳥你其他的立法委員。 現在不知道誰才是小丑。XD 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19.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0054950.A.168.html

03/10 15:17, 3月前 , 1F
我51席 放尊重一點
03/10 15:17, 1F
文章代碼(AID): #1bxLuc5e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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