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在籍投票根本超級重要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紅豆湯)時間3月前 (2024/01/18 12:13),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5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17/17 (看更多)
其實不在籍投票根本不重要! 因為,以目的論而言, 投票的目的在於得到「誰應該當選」的答案,而不是「讓每個人都能投票」。 「誰能當選」的答案,一定要「每個人都投票嗎」? 答案顯然不是。 以本次大選前的民調來說,結果證明,即使以相對少數的樣本數量,都足以推算出最終的投 票結果, 那麼, 本次的投票率已超過七成,如果將其視為一種民調結果,而來推估八、九成投票率的結果, 應該不會有問題。 況且,即便創造了一個能使100%的選民都能投票的制度,也無法得到100%的投票率, 因為人民也有不投票的自由~ 人們能夠因為沒有達到100%的投票率而來質疑投票結果的公正性嗎?顯然不能! 所以,為了要滿足「讓所有人都能投票」的條件,而來變更目前已可滿足投票根本目的一「 誰應該當選」的制度,其實是一種沒有實益的討論。 此外,台灣小國寡民,又不是像美國幅員那麼大,目前的投/開票方式很適合台灣,那些諸如 「電子投票」、「郵寄投票」...等等方法,看似先進但更容易造成弊端,貿然採用,反而未 蒙其利,先受其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83.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5551220.A.C02.html

01/18 12:15, 3月前 , 1F
推不在籍,但需保有秘密原則
01/18 12:15, 1F

01/18 12:16, 3月前 , 2F
這法案推過有得吵
01/18 12:16, 2F

01/18 12:16, 3月前 , 3F
應該要財力制度!沒錢的不能投票!
01/18 12:16, 3F

01/18 12:16, 3月前 , 4F
短時間不太可能過 除非硬上
01/18 12:16, 4F

01/18 12:27, 3月前 , 5F
公民制度應該要以誰都能投票為主,而
01/18 12:27, 5F

01/18 12:27, 3月前 , 6F
不是誰應該當選吧,這論點我不行
01/18 12:27, 6F

01/18 13:32, 3月前 , 7F
不在籍投票怎麼確定投票人是基於自身
01/18 13:32, 7F

01/18 13:32, 3月前 , 8F
的自由意志投票 而且大眾能夠取信?
01/18 13:32, 8F

01/18 13:32, 3月前 , 9F
電子投票一堆人未來輸了不認時喊做票
01/18 13:32, 9F

01/18 13:32, 3月前 , 10F
如何取信?
01/18 13:32,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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