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副總統可以兼任行政院長嗎?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費邊)時間5月前 (2023/11/21 00:12), 5月前編輯推噓0(004)
留言4則, 1人參與, 5月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 jump2j: 我只能說,大法官的用語已經是很含蓄的表 61.56.170.19 11/20 18:25 : → jump2j: 態了,你要堅持可以兼,我也沒辦法 61.56.170.19 11/20 18:25 : → wfelix: 你倒是告訴我哪個判定違憲的 還可以不理 59.120.72.111 11/20 18:26 : → wfelix: 繼續待到他高興哪時走就哪時走 59.120.72.111 11/20 18:26 : → wfelix: 連個緩衝期限也沒明確寫的 59.120.72.111 11/20 18:27 : → wfelix: 這種寫法就是承認有瑕疵 但不到連做都不能 59.120.72.111 11/20 18:27 : → wfelix: 做 59.120.72.111 11/20 18:27 : → wfelix: 釋憲文多的是這種打迷糊仗的 59.120.72.111 11/20 18:28 兩位其實講的東西有點交集... 只不過是從不同的兩面切入而已 這號釋字 在關於 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 的部分 大法官們 並沒有說 不行 但是 不建議這樣做 因為 一旦碰上 總統無法視事 時,會引發憲政問題 --> 反面而言就是 沒碰上那就還好,可你們(政治人物)真想對賭嗎?(激問) ---- 那為何大法官們 不直接禁止 ? 簡言之 就是 司法謙抑 大法官們深知自己司法權的定位,不應該由法官造這種法 ---> 即如果你們立法院認為這樣不行,那應該是你們自己立法去限制 --> 因為當初就是立法院提的釋憲(把政治問題甩到司法院頭上),現在司法院再還回去 只是 如果單單的說合憲,那政治人物一定會一直玩這套規則,直到哪天真的出事 所以 大法官們才基於自身的法學理念對社會產生的關懷,給了一個 希望你們(政治人物)考量到最壞情況後,按我們(大法官)的建議行事 也就是後面很多很多釋字都會出現的 合憲非難 (當然不全是考量最壞,有時是考量人權) 因此才會有 J大 所寫 大法官委婉地不認可此舉 可是呢 也因為司法謙抑 + 合憲非難,所以當碰上厚臉皮的政治人物時 是可以說: 這合憲啊....(以下其他意見忽視 e.g. 非難 ) 也就有了 W大 所謂 不是連做都不能做 註: 我不是說 W大 是厚臉皮政治人物.... P.S. 大家有空幫忙填問卷喔,有置底了(再次感謝版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95.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0496743.A.A2A.html

11/21 00:23, 5月前 , 1F
那部分還好,本來正副總統都無法視事時,
11/21 00:23, 1F

11/21 00:23, 5月前 , 2F
就是行政院長代理
11/21 00:23, 2F
不好吧?? 本號釋字 解釋文 中 明確提到 總統不得兼任 行政院長 依 憲 §37...等, 總統與行政院長間具有 制衡關係 所以大法官才會說 副+行政 平時沒問題,但當 總統 無法視事時, 就會變成 正+行政 (另提名 新的 副),因此出現 憲政危機 綜觀我國憲政史,好像也只有撤退時,閻老 一例 ※ 編輯: R2003 (114.37.195.198 臺灣), 11/21/2023 00:36:09

11/21 00:24, 5月前 , 3F
難道要說憲法訂了一個引發憲政危機的方式
11/21 00:24, 3F

11/21 00:24, 5月前 , 4F
11/21 00:24, 4F
文章代碼(AID): #1bMuLdeg (Hate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MuLdeg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