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的律師是哪位?
法院講的是證據還有論述策略
1.檢方本來就100%會起訴
-不分顏色,所有被檢舉助理費的民代都100%起訴
2.不自願捐贈說
-鏡周刊跟媒體的大標題是放在李X庭的我不願意
-但是李X庭的部分是被認定有工作並無不法
-起訴書的主體是高+4位辦公室主任
-起訴任內是認定回捐的"加班費"是浮報的費用
這跟助理願不願意回捐根本無關
檢察官認定浮報的加班費根本不應該申請
所以46萬是要繳回國庫不是要還給助理
這筆錢並不是認定為捐贈
4位助理主任也沒有被問願不願意捐贈
而是被問是誰指示要偽造文書申請加班費
檢察官根本沒有在查"捐贈"
只是鏡周刊繼續打破調查不公開想要衝點閱
高虹安回應捐贈說也只是帶個風向根本不影響審判
3.法院攻防的關鍵
-助理案無罪的前例就是大水庫理論
-必須列舉出其他公務必要的額外開銷大於46萬
所以浮報的46萬皆用於公務
-吳成典判例還是不太懂當初怎麼判的
-偽造文書就99%是跑不掉的犯罪
認罪可以換緩刑,不過政治路就沒了
拚無罪不是沒有前例,不過律師真的要很厲害
高虹安做了不該做的事
未來勢必該離開政治了
政治就是這樣
李X庭助理費--過關
資策會蝦七八胡扯--過關
助理加班費--至少偽造文書已經確定了
打擊不用精準
但是只要有一個打到要害就夠一槍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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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152.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2065359.A.B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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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還是在助理的證詞
助理看起來是跟檢察官談好了所以建議直接緩刑
助理直接承認偽造文書+沒有加班就只剩大水庫的路可走
以李X庭來說週刊寫他不願意但是他卻是捐最多的人
檢察官是直接放過捐贈的爭議
如果助理挺高到底說他們真的有加班
只是跟李一樣願意犧牲奉獻
可能高就沒事了
就像老柯的助理也有捐過
但是這四位助理直接把高賣了
只能說會不會做人真的很重要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8/15/2023 10: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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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大水庫的路可走
不過這很吃法官的心證
我自己是不太懂法官以前怎麼給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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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攻防就是看證據細節了
有上過法院就會有感受
一般人認知的事實
不等於好律師製造出來的事實
等著看他的律師怎麼表演吧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8/15/2023 1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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