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徐千晴FB-人的憤怒不能成就上帝的公義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職業被告)時間1年前 (2023/06/12 07:22), 1年前編輯推噓6(17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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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doyang (爆米香)》之銘言: : 既然徐千晴主動提到了鍾棠芝 : 徐千晴最近兩篇文章 : 徐兩篇發文都把對徐性騷擾的加害者資訊保護的很好,無從猜測是誰 : 我們只能從鍾棠芝的文推測性騷擾的加害者可能是同一個人 這邊很怪… 一般而言,前後兩個受害者如果是被同一個加害人性騷擾,除非兩人有新仇舊恨,否則理 應 這也是為什麼鍾一直認為徐會幫她,但事實看起來並非如此。 如果都是同一個加害人,第二個受害者為什麼不願意跳出來的可能性很多… 但事件爆發後,目前確定的是兩個受害者,已經可以排除不想曝光這一點。 徐認為只有她自己一個是受害者也很怪,為何能如此篤定? 徐為何能篤定她自己被性騷擾之前,加害人不會對其他人伸出魔爪? 除非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加害人不同,所以徐才不認為鍾一樣被性騷擾,邏輯才比較說的 通 : 鍾棠芝只因為證據不足,只能在臉書發訊息,沒辦法告性騷擾 : 徐跟鍾說不能信賴中評會,不要鍾在黨內提性平會 : 結果就是被性騷擾加害者反告妨礙名譽 : 鍾需要徐幫忙證明一件事 : 就是性騷擾鍾棠芝的人是性騷擾慣犯 : 這樣在法律過程中,鍾可以有所攻防 從鍾的自述中就可看出,她被性騷擾的過程沒有目擊者、沒證據,所以很難告的成。 這也是為什麼她敘述這些內容會被告妨害名譽,法理與證據如此,無關事實真相; 所以她更需要徐的共證、背書,不僅能證明她不是妨害名譽,也能證明加害人是惡性慣犯 。 但兩人的分歧點也在此! 如果都是同一個加害人,徐不論何故不願意佐證,鍾就失去能證明自己不是妨害名譽、被 性 所以徐的「願意佐證』對鍾很重要; 鍾對徐的態度前面客氣後面崩潰,至少很合這部分的邏輯性~ 因為徐不願意佐證or不認為,鍾被告妨害名譽無法自清,亦無法證明自己被性騷擾。 鍾如果沒被告妨害名譽進入司法程序,鍾只是自述me too並不需要證據佐證,無須自清; 但鍾被告妨害名譽進入司法程序,鍾自述me too的內容就需要證據與證人,才能自清,甚 至 鍾已經失去能證明對方性騷擾的所有證據,唯獨如果能證明徐也是被同一個加害人性騷擾 , (鍾把徐當成浮木,是因為她當下只知道徐,如果有第三個受害者跳出來,鍾徐都解套了 不? : 結果徐的文讓鍾很崩潰 : 徐兩篇文看得出來 : 徐在意的不是性騷擾加害者 : 而是徐口中對徐造成二次傷害的鍾 : 鍾目前狀態大概就是 : 我明明被性騷擾了 : 還要被告妨礙名譽 : 精神上在同黨大量發出譴責性騷擾文前可能還穩定 : 出來唉一下 : 結果………… : 徐第一篇文把信賴的浮木 : 變成最深的背刺 : 這第二篇文根本就是再提到徐 : 徐就要告人了 : 只能說為難女人最深的永遠是另一個女人 徐的立場如果還沒曝光前,也許都還算合邏輯。 兩個都曝光,如果是同一個加害人,後面堅持不想幫鍾背書,不能說她錯,但邏輯很怪! 妳沒看到鍾被性騷擾的現場,妳說妳自己被同一個人性騷擾,證明他是慣犯,對妳有何不 可 我如果是鍾,我也很崩潰啊! : 提醒一下 : 鍾在前一篇文已經有提到輕生的念頭 : 萬一鍾輕生,不管有沒有成功 : 徐跟加害者都直接下去不用翻身了 : 以上內容沒有多餘想像 : 只根據雙方發文內容做推論 因為現實生活中我也遇到過兩三個類似鍾的言行方式的女生… 言詞反覆、刪文、敏感容易崩潰,並不表示她們所言有假,只是她們對人性or人生失望。 : ※ 引述《larry8550 (貓板蜜獾)》之銘言 : : 1.轉錄網址︰ : : https://www.facebook.com/hsuqianqing : : 2.轉錄來源︰ : : 徐千晴FB : : 3.轉錄內容︰ : : 雅各書 1:19-27: : :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請記住:「每個人都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因 : : 人的憤怒不能成就上帝的公義。」 : : 感謝從昨天起大家的留言與私訊,更感謝許多人的關懷與幫助。 : : 針對鍾棠芝小姐不斷發文,指稱是我請她不要將被之前遭到性騷擾的事情說出來,因 : : 經完全悖離事實,我必須做出以下聲明: : : 1. 我自始至終、從未聽過鍾小姐最近開始自述遭到性騷擾的經過,如果是事實,我 也? : : 妳感到不捨難過。但在過去一年中,我只知道妳因為一篇臉書發文被告妨礙名譽,在 : : 一篇所貼的LINE對話紀錄,也顯示得非常清楚了,妳確實從沒有跟我說過遭性騷擾這 : : 。 : : 如果我知道,我會鼓勵妳走司法程序來保護自己,#女性在職場互相扶持是我一貫的 原? : : 。 : : 2.請部分媒體與側翼網軍不要亂帶風向,散播不實言論。如涉及對我個人的侮辱,我 : : 接訴諸司法程序。 : : 3.我當初與鍾小姐的對話,都基於同事情誼,希望妳可以好好保護自己,準備充分進 : : 法程序,若只是反覆透過臉書來宣洩個人情緒,很容易落為政治攻訐的利用工具,這 : : 讓妳的情緒一再被刺激。 : : 最後,對於這樣我不願回顧與提及的過往,卻淪為政治角力工具,甚至對我肆無忌憚 : : 度傷害,我感到非常遺憾,也希望一切到此為止。 : : 4.附註、心得、想法︰ : : 徐真可憐 還想被當槍使 : : 前一篇早就說是跟被告妨害名譽有關 : : 卻一直想黑龍轉桌成性騷擾 : : 來看糖糖又會使出怎樣的斗轉星移招式來搞前同事咧 : : 就叫你去報案處理了 一直在那邊放話不報警說不是政治操作誰信? : :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沒完整看完小笠原祐子五片沒資格說自己看過日本謎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44.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6525738.A.F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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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論一堆卻不看當事人親自描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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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很容易被洗腦跟帶風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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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當事人都看過了阿,一樓有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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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反駁只好說都是洗腦帶風向?她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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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稱職的發言人,不信你重新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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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盲點吧?鐘本來有要報黨內性平,卻被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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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說壓下來,到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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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貼一次,根據徐的文章第一點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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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po的line對話,加上糖汁去徐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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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留言,不就互相證明徐是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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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被性騷,你們為什麼要覺得徐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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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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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她宣洩情緒吧 感覺是個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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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同一人,你要指責對方是慣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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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你有證據嗎?還是要一起當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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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被告?如果只是要訴諸道德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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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的名字也早就公諸於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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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人家病人是有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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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柯糞就不在乎加害者是誰了 保護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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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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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其實就單純想指控性騷的人,但抱怨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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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幫她,手上沒有明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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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就是徐的加害者要抓出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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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法院每個案件的證據都是獨立的,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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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A案的證據來證明B案也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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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人家站出來當證人,不就是情緒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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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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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性騷案被害人隱私保護,強迫被害人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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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細節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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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之前似乎不知道鍾被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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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證據等於沒有被性騷擾?柯粉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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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加害人說話咧。你的屁股有內建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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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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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徐在這個過程中,到底有沒有跟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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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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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證據即能入人於罪?原來我們還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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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統治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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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othing你偷了我1000萬,請您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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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9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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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護航是說徐之前不知道 所以現在徐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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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了吧 結果她現在說那什麼幹話 所以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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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難女人的果然還是女人 我真的看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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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被同一個人性騷 最後卻要打壓被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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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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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sa 你不覺得你說的才是幹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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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現在知道 也不表示能出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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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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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搏筊知道是同一個了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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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沒有要徐在她的民事訴訟案當證人要講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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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兩案是不是同一個加害人只是我們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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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鍾自己自述過程就說過「無目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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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鍾(大和解前)希望徐跳出來說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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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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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不知道是國小國文課都在睡還是近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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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殺小? 你先猜測同一個人 然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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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沒有要徐當證人 然後內容又說需要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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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不同人的情況下 徐什麼都不能幫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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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鼓勵她提告 不然是要幹嘛?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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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同一個人首先就先假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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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原本沒有要說自己的案子 被逼出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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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你很屌 共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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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很難嗎?我說兩人敘述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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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有說加害人是誰?沒有吧!妳能通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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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同一人,我覺得徐動機邏輯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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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推論是同一人兩個的互動與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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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如果是同一個人...你就不知道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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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一個人了 還可以寫長篇大論 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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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法吧?假設你爸沒動你媽 你應該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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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出來在這邊亂屁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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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妳邏輯能力跟中文好一滴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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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文跟邏輯很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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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認知是好事 比其他人好很多人 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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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掌 有多少內容說多少話 不要亂影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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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有條件下 你都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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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就可以屁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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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0:56, 1年前 , 158F
妳真的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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