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ivorysoap)時間1年前 (2023/04/24 14:37), 1年前編輯推噓6(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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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omini (優かすみりさ)》之銘言: : 1.新聞網址︰https://reurl.cc/vkjMbk : 2.新聞來源︰yahoo!新聞 中時新聞網 : 3.完整新聞標題: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 : 會:沒有詐領問題 : 4.完整新聞內容︰ : 劉彥宜 2023年4月23日 週日 下午9:48 : https://reurl.cc/qkjERN :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22日公布相簿,批評台北市議員許淑華 : 於議會開會時全數缺席,是為薪水小偷。但台北市議會副 : 秘書長陳慶安回應,議員如果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 沒有違法或詐領問題。(本報資料照片) 有沒有違法不是他說了算 因為他也是當事人 長期睜隻眼閉隻眼看著一堆人只簽到不開會就照領錢 他難道就能脫身? 舉例好了 林智堅論文案 全黨背書沒有抄 林明通背書沒有抄 結果咧 又比方 鏡電視案 蘇貞昌女兒標工程案 兩者都是行政院長背書一切合法不必去查 我只想說 等政黨輪替法官審了再來說 : 國民黨台北市第7選區(信義、南松山)立委初選結果由 :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出線,明年選舉對上民進黨台北市議員 : 許淑華,徐昨公布相簿指許在議會開會時幾乎全數缺席, : 許強調對議程沒問題就可去地方服務。律師林智群表示, : 照片中可看出國民黨議員也沒幾個出席,徐願意將此事鬧 : 大,一次得罪全部議員,非常佩服。市議會也說明,有簽 : 到開會就可領出席費,無違法或詐領疑慮。 : 徐巧芯22日公布相簿,指許於議會開會時幾乎全數缺席是 : 薪水小偷,恐涉及詐領出席費。許淑華今回嗆,歡迎徐巧 : 芯檢舉,議會大會在下午開始,議員中午前就會拿到議程 : ,對議程若沒有意見,就可以去地方服務或選民服務。 : 至於有無違法疑慮,台北市議會副祕書長陳慶安指出,議 : 員如果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沒有簽到當然就不會發 : 出席費,主要是看有無簽到,沒有違法或詐領問題。 什麼時侯 簽到等於出席? 要確定咧 那以前簽到沒出席被判刑是怎回事? : 此外,林智群也在臉書指出,「我看了一下那些照片,覺 : 得很奇怪,看起來不只是許淑華不在議會,整個議場都空 : 蕩蕩的,不要說民進黨議員,連國民黨議員也沒來幾個。 : 」 : 林智群說,徐巧芯點出這個現象很棒,徐一定是每次大會 : 都全程參與,沒簽名後就跑掉,才敢這樣嘴人,希望徐以 : 後台北市議會大會開議時可以「全程在場」,開會時候也 : 不要玩臉書,「既然要拿這個事情做文章,自己也要做到 : 才對!對於巧芯願意把這個事情鬧大,一次得罪全部議員 : 的勇氣,感到佩服。」 : 他進一步提到,台大新聞e論壇曾在2016年對此做專題報 : 導,訪問不少議員和議會工作人員,內容包含北市共63名 : 議員,按議事規則,大會必須至少32名議員出席,第9次 : 大會因在場人數未過半導致流會,該次會議紀錄上,請假 : 議員僅2名,其他61名皆出席,簽到表與實際出席狀況明 : 顯不符。而這種情況不只發生在北市,望眼全台地方議會 : 皆是如此。 : 林智群轉述,前台北市議員周柏雅也曾說,「幾乎不會有 : 大會從頭到尾都維持一半以上的人數。」議事規則早已淪 : 為參考價值而已;一位不願具名的台北市議會警察表示, : 「議員簽到、聊天後,就全部跑光了。」擔任議會警察快 : 20年,大會出席人數從頭到尾都能維持過半人數的次數, : 「兩隻手都數得出來」。 想推給歷史共業嗎? 全查 我要看血流成河 大不了學特別費案立個法大射天下就是 : 而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台北市民政局長陳永德解釋,大 : 部份議員簽完名後,雖然沒有在議場,但仍會待在議會大 : 樓內,待有需要時再回到議場。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 : 也表示,議員簽到後,大部分仍會待在議會大樓,另一部 : 分則回選區做選民服務。前台北市議會祕書長王金德也說 : ,「沒有人規定議員一定要全程坐在位子上。」 這就是幹話了 許淑華是根本簽了就跑了 沒待在議會大樓 : 5.附註、心得、想法︰ : 依此篇報導所述,看起來似乎是議會的陋習,若能就這次 : 玖佰議座勇敢揭發事實來做為起點,改進議會的問政效率 : 和質量,應可提升民代形象,以及增進選民對和政治的信 : 賴感,不失為一個好的契機也說不定。 : 本魯比較好奇,像資深議員,如廣受好評的世堅,和曾任 : 資深議員的33等,對這樣的議員出席生態,又會是怎樣的 : 看法,期待有記者去採訪,多問問幾位議員的看法。 其實本週三就見真章了 我就等著看 塔綠班既然如此堅信簽到後就跑依然可以領錢 那就看本週三許淑華會不會一樣簽了就跑吧 其它都多講的 塔綠班快猜猜 結果是怎樣呢? 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25.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2318261.A.4B3.html

04/24 14:38, 1年前 , 1F
你這兩件事
04/24 14:38, 1F

04/24 14:38, 1年前 , 2F
她那天待在現場也能說她自己想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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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39, 1年前 , 3F
所以待在那犯法了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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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自證只簽名沒出席啊 她如果不簽名領錢 誰管她待哪裡 科科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41:32

04/24 14:41, 1年前 , 4F
風頭上 在蠢都知道要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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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著看啊 她如果今後都簽完名老實開會 就代表她知道簽了就跑是犯法的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42:31

04/24 14:42, 1年前 , 5F
來啊就請徐大議員一一監督哪一個沒有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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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42, 1年前 , 6F
在議會裡面?要去抽菸尿尿全部填外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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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42, 1年前 , 7F
,就算跑去辦公室也請對方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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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義務吧 你很閒你去做吧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43:20

04/24 14:43, 1年前 , 8F
要馬簽名就乖乖待在議會要馬請假,請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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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43, 1年前 , 9F
大議員監督管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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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43, 1年前 , 10F
他今後都簽完名開會也有可能是要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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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43, 1年前 , 11F
議會說合規定也不能怎樣
04/24 14:43, 11F
所以你覺得許大議員後天會老實開會嗎? 她如果老實 開會就是打了所有塔綠班的臉 XD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45:34

04/24 14:44, 1年前 , 12F
支持綠的只要別人管A 他就A~Z都要管到 XD
04/24 14:44, 12F

04/24 14:46, 1年前 , 13F
前面才有藍白粉推文說不是打違法 現在?
04/24 14:46, 13F
違不違法另說 許淑華這種行為觀感本來就不好 不信? 看她後天會不會照樣翹班就知道了

04/24 14:47, 1年前 , 14F
台大論文是台大說了算 議會簽到是議會說了算
04/24 14:47, 14F
錯 是法官說了算 還是你以為議會比法官大?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49:23

04/24 14:49, 1年前 , 15F
她如果沒有要跟許競選立委的話,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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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49, 1年前 , 16F
她會捅這件事嗎?蒐證三年欸拜託。
04/24 14:49, 16F
管她動機是什麼 抓摸魚議員不好嗎? 要不是林智堅被逼著選市長 他也不會丟掉雙學位不是嗎?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50:57

04/24 14:54, 1年前 , 17F
很好啊,我每個推文都支持這樣做。我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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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54, 1年前 , 18F
希望從立院到各縣市議會都比照辦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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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54, 1年前 , 19F
馬簽名然後乖乖待在議場,要馬請假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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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54, 1年前 , 20F
領錢。那些下午跑去上節目的民代更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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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54, 1年前 , 21F
格檢視,謝謝
04/24 14:54, 21F
是啊 有共識就好 林智堅讓各大學從此嚴格抓論文抄襲 根本功德無量

04/24 14:54, 1年前 , 22F
簽到跟詐領要分清楚欸,簽不簽到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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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54, 1年前 , 23F
違法,詐領這個行為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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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到點了 簽不簽到 跟違不違法無關 但有簽沒到卻憑簽到領出席費 這就叫詐領了 簽到是出席的證明 不是出席費的簽收條好嗎?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57:31

04/24 14:55, 1年前 , 24F
混在一起講就是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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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57, 1年前 , 25F
內規法官沒有介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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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確定內規可以大過法律再來說吧 你乾脆說家有家規 打死自家小孩不犯法好了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59:22

04/24 14:58, 1年前 , 26F
簽到至少要花十秒鐘 這十秒鐘就出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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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59, 1年前 , 27F
不合理跟違法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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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你狀況外 許淑華的情況偏偏就是連一秒都沒有 會議都還沒開人就跑了 她是出了什麼席?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5:00:27

04/24 14:59, 1年前 , 28F
出席十秒鐘跟只差一分鐘就退席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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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4:59, 1年前 , 29F
都是沒有坐完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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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00, 1年前 , 30F
而且簽到也有可能只是一種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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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00, 1年前 , 31F
「內規法官沒有介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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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00, 1年前 , 32F
我同意議會內容 沒有意見所以不在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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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01, 1年前 , 33F
但簽到層加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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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01, 1年前 , 34F
一秒都沒有怎麼簽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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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02, 1年前 , 35F
簽名視為一種意見表達的用途 怎能說沒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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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啦 你辯再多有什麼用 後天看許淑華有沒有老實待議場不就知道了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5:04:33

04/24 15:03, 1年前 , 36F
既然有參與議會 又豈是肉體去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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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05, 1年前 , 37F
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 不能用肉體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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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啦 別人老實開會都北七 就她最聰明 用精神與議場同在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5:06:48

04/24 15:06, 1年前 , 38F
不簽名 不到場應該也算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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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06, 1年前 , 39F
許有待沒待也有可能考量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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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06, 1年前 , 40F
應該也要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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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會胡扯了 如果今天不簽到也能領錢 我就信你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5:07:56

04/24 15:07, 1年前 , 41F
反對可以簽到並鬧場 不簽不到應該就是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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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08, 1年前 , 42F
議會簽到是要讓議會人數過門檻 這當然是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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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10, 1年前 , 43F
這麼特殊的工作形態 法官豈能用世俗標準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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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12, 1年前 , 44F
以後不去投票的選民剝奪公民權 至少要投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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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12, 1年前 , 45F
04/24 15:12, 45F

04/24 15:12, 1年前 , 46F
大概是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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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19, 1年前 , 47F
小智:我當年也認為,大家都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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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19, 1年前 , 48F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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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42, 1年前 , 49F
原po這麼不爽台北市這制度,請你開幹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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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42, 1年前 , 50F
市府,請你駡駡晚安,要求他們改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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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42, 1年前 , 51F
不是針對許這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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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42, 1年前 , 52F
不對喔, 她如果今後都簽完名老實開會,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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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她知道簽完落跑會"影響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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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43, 1年前 , 54F
北市府出來說明了,代表這就是制度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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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43, 1年前 , 55F
題,現在有問題請你們這些藍白去駡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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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43, 1年前 , 56F
04/24 15:43, 56F

04/24 15:44, 1年前 , 57F
這跟有無違法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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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44, 1年前 , 58F
對了,柯文哲當家時怎麼不改,代表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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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5:44, 1年前 , 59F
默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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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6:26, 1年前 , 60F
是啊,馬英九大水庫也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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