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貪污絕對逃不掉 因為助理也會怕死
單純討論助理的心態
之前上過檢察官的講座,
他說一般人跟本熬不住訴頌的壓力,
漫常的訴頌其間,
這些助理又不好找工作,
也有家庭要養,
只要在這些人撐不住的時後,
給他們機會,訴頌協商或轉污點證人,一般人都會老老實實配合,
高辦如果助理來來去去,
這些人全部都找來上法院,
有多少人不老實說呢。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我發現政黑非常不適合理性討論政治
: 一堆法盲不說 而且4%網軍又多
: 我加入的小圈圈群組 反而還比較能理性討論 有更多料
: 我簡單來說 關於林耕仁昨天記者會的內容 指高虹安涉及貪汙治罪條例
: 高虹安 要求助理不定時 上繳加班費 做為個人小金庫
: 雖然高虹安第一時間回應這是公積金,這些助理都是自願繳交的
: 但檢方會根據經驗法則 一看就知道這不合乎常理
: 哪有助理會自願辛苦賣命加班 再把加班費上繳 做為立委的公積金使用
: 而且高虹安還把這公積金 拿來買衛生棉、買書、買動漫周邊、還拿去洗頭 ..等等
: 所以我可以明白告訴高虹安妳穩死的 貪汙這條、是逃不掉的
: 除非只有一個情況 就是底下助理全都套好供詞
: 沒錯 ! 我們全部都是自願上繳的
: 但只要一個翻供 那高虹安妳就是倒了 檢方會以被告犯後態度不佳 建議法官給妳加重量刑
: 嘉義議員戴寧就是這樣,詐領助理費 最後被檢方起訴 並建請法官判處重刑24年
: 最後 重點來了 我發現板上討論方向根本完全錯誤 因為真相根本不是這樣
: 很多人都往助理是被迫上繳加班費,但其實是這些助理也都是共犯
: 簡單來說 是高虹安要這些助理都虛報加班費
: 換言之 這些助理根本沒加班、卻從立法院領了加班費 再上繳到高虹安辦公室帳戶內
: 所以檢方會傳訊這些助理偵訊,但會先給這些助理一個認罪協商的機會
: 讓她們做汙點證人 但名額有限 換言之假設有八位助理 通常只有1-2個保障名額
: 就看誰要先搶著做汙點證人 就可獲得緩刑的機會
: 我是建議這些助理啦 一定要實話實說,不要為了這樣的事情 背上牢獄之災 不值得
: 因為偽證罪 最重可判七年 而且不能易科罰金
: 只要有一人證詞兜不攏 那你就是偽證罪起訴
: 就看這些助理要不要冒著背偽證罪的風險 去幫高虹安作偽證了
: 不做偽證 做汙點證人有99% 可獲得認罪協商 緩刑的機會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20333Q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79.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7868322.A.0BC.html
推
11/08 08:48,
1年前
, 1F
11/08 08:48, 1F
推
11/08 08:49,
1年前
, 2F
11/08 08:49, 2F
→
11/08 08:49,
1年前
, 3F
11/08 08:49, 3F
→
11/08 08:49,
1年前
, 4F
11/08 08:49, 4F
→
11/08 08:55,
1年前
, 5F
11/08 08:55, 5F
推
11/08 09:00,
1年前
, 6F
11/08 09:00, 6F
→
11/08 09:01,
1年前
, 7F
11/08 09:01, 7F
推
11/08 09:03,
1年前
, 8F
11/08 09:03, 8F
→
11/08 10:08,
1年前
, 9F
11/08 10:08, 9F
→
11/08 16:00,
1年前
, 10F
11/08 16:00, 10F
推
11/09 08:10,
1年前
, 11F
11/09 08:10,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
討論
126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