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視下車!不敢寫陳其邁是醫師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ulycess)時間1年前 (2022/10/29 18:20), 編輯推噓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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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gFelix (2010 AL Cy Young)》之銘言: : 這點我有不同看法 看診被檢舉 大概就是罰錢了事 : 麻煩的是有醫糾鬧到法院 一定敗訴 因為連職登都沒有 你講這句話之前要不要查一下最高法院判決書 看一下現在實務見解是怎樣? 最高法院 100 年度台上字第 2901 號刑事判決裡面就提到 未領有執業執照而執業者,依醫師法第八條之規定,僅 屬違反行政規定;自不得以黃偉 卓未領有執業執照而受僱南門醫院擔任急診室值班醫師,即認黃偉卓、鍾文波就周富雄死 亡具有 過失責任。 這個案例就是你說的醫糾鬧上法院,沒有職業執照但是醫師勝訴的案例 : 至於算不算密醫就看個人定義吧! : 至於醫美全省跑透透 應該很多法規可以規避 : 秘書應該會搞定醫療支援問題 以免衍生醫糾風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7038814.A.A99.html

10/29 18:21, 1年前 , 1F
密醫這詞有法律定義嗎?不然網軍文盲很有想像力
10/29 18:21, 1F

10/29 18:28, 1年前 , 2F
密醫罪就醫師法28條。陳其邁一定不可能該當這一條的。
10/29 18:28, 2F

10/29 18:30, 1年前 , 3F

10/29 18:47, 1年前 , 4F
刑事是考量行為的正當性 本來就會勝訴 民事才要命
10/29 18:47, 4F

10/29 22:13, 1年前 , 5F
民事要命個P 沒有執登本來就僅能行政罰 又不是沒有醫師資
10/29 22:13, 5F

10/29 22:13, 1年前 , 6F
10/29 22:13, 6F

10/30 00:40, 1年前 , 7F
別跟法盲浪費時間
10/30 00:40, 7F

10/30 11:26, 1年前 , 8F
跟9.24%智障認真啥?牠又不會看
10/30 11:26,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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