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數位中介法"急踩煞車 蘇揆:再精緻化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1357924680)時間1年前 (2022/08/21 08:34), 1年前編輯推噓4(4054)
留言58則, 1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要精緻化可以 這個法案在我看來問題最大的就是18條、22條、26條,這幾條改一改就好 民進黨、ncc 不知道怎麼改,可以抄我的 這幾條法條都有提到「違法言論」,但疑慮在於卻沒有講明是哪些法,適用範圍太廣,行政權太大太危險了 所以只要講明哪些法適用就好了 比如兒少性剝削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最重本刑七年以上之刑責 認證舉報者、行政機關只能針對有違反這些法條的留言做處理及檢舉 這樣懂了嗎? 不用謝了,直接拿去抄吧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48.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1042077.A.849.html

08/21 08:37, 1年前 , 1F
引用這些法源不就表示這些事情本來就有法可管..為什麼要
08/21 08:37, 1F

08/21 08:37, 1年前 , 2F
疊床架屋?
08/21 08:37, 2F
你錯了,原本的法條雖然有管,但緩不濟急。而且像現在的拐賣別人出國是管不了的

08/21 08:39, 1年前 , 3F
......那你直接用這些法律就管得到了啊
08/21 08:39, 3F
並沒有,像人口販運防制法就沒有。並不是每個法案都有像兒少性剝削條例那樣規範網路平台及言論的

08/21 08:39, 1年前 , 4F
這些法條不一定有規定行政機關得加註標記或聲請限制令的
08/21 08:39, 4F

08/21 08:39, 1年前 , 5F
權限 像兒少性剝削條例有 但其他的我不確定
08/21 08:39, 5F
對,你說的沒錯

08/21 08:40, 1年前 , 6F
還要花25億成立繞過法院的黑機關幹嘛?
08/21 08:40, 6F

08/21 08:40, 1年前 , 7F
如果現有的這些法律不足 不考慮直接修這些法嗎?
08/21 08:40, 7F
認證舉報者這東西,用得好可以有效防制犯罪行為,所以立個專法我覺得是ok的,但就是要像我說的那樣限縮權力

08/21 08:40, 1年前 , 8F
所以最好是針對特定言論設立專法 不要用一部法一統江湖
08/21 08:40, 8F

08/21 08:40, 1年前 , 9F
一下搞一個爭議這麼大的要幹嘛?
08/21 08:40, 9F

08/21 08:41, 1年前 , 10F
對 像詐騙這種的訂專法 然後不要一直行政擴權
08/21 08:41, 10F

08/21 08:41, 1年前 , 11F
爭議就不會這麼大
08/21 08:41, 11F

08/21 08:41, 1年前 , 12F
現在就是一直拿詐騙或性剝削護航 但中介法的範圍
08/21 08:41, 12F

08/21 08:41, 1年前 , 13F
又大又模糊
08/21 08:41, 13F
※ 編輯: ccyaztfe (42.70.148.37 臺灣), 08/21/2022 08:42:57

08/21 08:43, 1年前 , 14F
現在沒有也可以修法啊..你憑空拉出一個法來是比較快,但
08/21 08:43, 14F

08/21 08:43, 1年前 , 15F
是,以後修相關法規會很麻煩..,為什麼不照程序?何況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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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8:43, 1年前 , 16F
在是完全執政..這修法會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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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8:43, 1年前 , 17F
直接修改該法律讓它可以刪文就好了。除非民進黨想包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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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8:43, 1年前 , 18F
海啦…
08/21 08:43, 18F
※ 編輯: ccyaztfe (42.70.148.37 臺灣), 08/21/2022 08:45:22 ※ 編輯: ccyaztfe (42.70.148.37 臺灣), 08/21/2022 08:45:34

08/21 08:45, 1年前 , 19F
長官,但現在這案都還在草案耶,要擋現在的人口販賣,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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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8:45, 1年前 , 20F
你還是發布緊急命令吧==
08/21 08:45, 20F
緊急命令要總統才能發表吧?我不確定現在這種情況是否適合

08/21 08:46, 1年前 , 21F
08/21 08:46, 21F

08/21 08:46, 1年前 , 22F
08/21 08:46, 22F

08/21 08:46, 1年前 , 23F
推特的言論條款可參考
08/21 08:46, 23F
※ 編輯: ccyaztfe (42.70.148.37 臺灣), 08/21/2022 08:47:27 ※ 編輯: ccyaztfe (42.70.148.37 臺灣), 08/21/2022 08:48:15

08/21 08:48, 1年前 , 24F
推特是私人平台 你政府要做跟私人平台一模一樣的事情就
08/21 08:48, 24F

08/21 08:48, 1年前 , 25F
大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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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8:48, 1年前 , 26F
某人不要一直拿這種東西出來當擋箭牌
08/21 08:48, 26F

08/21 08:49, 1年前 , 27F
你説政府擴權,我還想説政府根本是把責任丟給平台業者咧
08/21 08:49, 27F

08/21 08:51, 1年前 , 28F
有人大概把政府當上帝 政府有辦法識別每一字每一句
08/21 08:51, 28F

08/21 08:51, 1年前 , 29F
是不是謠言吧 笑
08/21 08:51, 29F

08/21 08:51, 1年前 , 30F
何況政府自己講的謠言還少嗎 (舉例 馬政府 自己想想吧)
08/21 08:51, 30F

08/21 08:57, 1年前 , 31F
我説的是政府還想把責任丟給業者負責,有看沒有懂?
08/21 08:57, 31F

08/21 09:07, 1年前 , 32F
台灣應該還是算是私有制社會 人民在公司所有的平台上發
08/21 09:07, 32F

08/21 09:07, 1年前 , 33F
生法律爭議 原則上優先適用私法 當然政府機關可以立法管
08/21 09:07, 33F

08/21 09:07, 1年前 , 34F
制私人平台 但要不要給予行政機關越過私法自治直接插手
08/21 09:07, 34F

08/21 09:07, 1年前 , 35F
的權限 爭議很大
08/21 09:07, 35F

08/21 09:16, 1年前 , 36F
可是人家目的就不是這些 抄了這法就沒那麼有ㄌㄧˋ了
08/21 09:16, 36F

08/21 09:19, 1年前 , 37F
你水管跟臉書的條款還定的比政府目前規畫的還嚴格,至於
08/21 09:19, 37F

08/21 09:19, 1年前 , 38F
賴的說詞我比較傾向於他不想負一些責任(例如私訊對話的
08/21 09:19, 38F

08/21 09:19, 1年前 , 39F
保留
08/21 09:19, 39F

08/21 09:20, 1年前 , 40F
行政機關認證那還不是黨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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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9:21, 1年前 , 41F
我說反對黨的通通違反社維法 誰贊成 誰反對?
08/21 09:21, 41F

08/21 09:26, 1年前 , 42F
私人平台再嚴格都是私法爭議 按照契約解釋並參酌公法規
08/21 09:26, 42F

08/21 09:26, 1年前 , 43F
定的一些條款去解釋審判
08/21 09:26, 43F

08/21 09:29, 1年前 , 44F
為何要跨越私法自治由公權力審查?
08/21 09:29, 44F

08/21 09:30, 1年前 , 45F
公權力親自下場等於告訴使用者公權力有權主動且直接形塑
08/21 09:30, 45F

08/21 09:30, 1年前 , 46F
言論環境 人民對抗資本有公權力監管 人民直接對抗公權力
08/21 09:30, 46F

08/21 09:30, 1年前 , 47F
那就又是把所有責任堆給司法了
08/21 09:30, 47F

08/21 09:32, 1年前 , 48F
社維法63條第1項第5款的教訓還不夠嗎
08/21 09:32, 48F

08/21 09:47, 1年前 , 49F
但其實這些法規都有規制網路上的犯罪行為了 看不出來有需
08/21 09:47, 49F

08/21 09:47, 1年前 , 50F
要再訂一個法規的必要
08/21 09:47, 50F

08/21 09:49, 1年前 , 51F
就算沒有 那也可以去修相對應的法律 畢竟相關的主管機關早
08/21 09:49, 51F

08/21 09:49, 1年前 , 52F
已經有執法的尺度與知識
08/21 09:49, 52F

08/21 09:51, 1年前 , 53F
此外覺得沒必要再搞一個機關
08/21 09:51, 53F

08/21 10:02, 1年前 , 54F
搞另一個主管機關,先告訴我怎麼讓他中立的好嗎? = =
08/21 10:02, 54F

08/21 10:04, 1年前 , 55F
像現在社維法,80%被告無罪,要是以後被標註警語的訊息
08/21 10:04, 55F

08/21 10:05, 1年前 , 56F
80%最後被法院宣告沒有違反法律,那是搞笑嗎? 另類誤導
08/21 10:05, 56F

08/21 10:18, 1年前 , 57F

08/21 10:18, 1年前 , 58F
大便立委滾 色圖比較香
08/21 10:18, 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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