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電口中的核四像廢物已刪文
※ 引述《Friedman (安豬火男)》之銘言:
: 昨天的辯論已經證明許永輝就是個說謊仔
: 他要嘛是昨天為了護航綠色黨國鬼扯瞎掰
: 要嘛就是2014年明知有問題卻嚴重瀆職隨便亂驗收幾千億的重大公共工程
: 我是傾向相信前者啦!
: 因為這說謊仔一開始說自己只背書試運轉報告卻馬上被抓包2014的安檢就是他上台報告的
: 當然若昨天他坦承瀆職是事實那就請檢調查辦到底吧!
: 相關嫌犯都得嚴辦!
: 他經手過的所有工程也都必須重新體檢!
: 核四必須被當成重要證據保存並應該請國外公正人士檢驗!
: 只有真的吃官司了才能讓這說謊仔坦承他到底是現在說謊還是2014年說謊瀆職!
: 看到DPP及小粉綠居然還把這立場前後不一的說謊仔捧為英雄說他電爆土條就笑了
: 電爆?我看是自爆吧!
: 不過他們向來缺乏邏輯不會講理只愛強辯瞎扯 不意外!
: 看DPP完全不敢提說謊仔自稱瀆職該如何處置 只敢戰土條的態度
: 就知道他們又在避重就輕鬼扯了
: ※ 引述《beecksh (bee)》之銘言:
: : 看到一堆塔綠班的邏輯,敢問塔綠班們,你們買房子時是不是都不用驗屋,
: : 就直接付錢,就算一陣子沒要住,但你要住時,發現根本不能住人也沒關係
: : 今天塔綠班護航的太over,台電處長直接說核四是個垃圾根本不能用,
: : 我就問,誰建廠的,誰負責監造的,誰負責驗收的,處長麻煩您回去查查是哪些人承辦的
: : 今天不管要不要重啟,至少核四是要能安全穩定發電的,就算沒要用,也要是能用的
: : 塔綠班覺得不對,你們以後買房子假如沒要住,建商亂蓋也無所謂是吧
: : 真的還沒看到辯論直接自爆,土條什麼都不用講就贏了,政府花5千億,
: : 得到一個不能用的東西,放在哪家公司能老闆能接受,採購若花個2-3萬買的東西不能用,
: : 就會被幹死了,花5千億的沒事?
: : 所以以後公共工程都可比照辦理是嗎? 該查就查不要寬貸
===============================================================
附上網址
https://reurl.cc/pxRXla
這一篇在十多年前的文章就已經清清楚楚交代問題在哪裡??
現在帶風向的人 要麻不住在台灣 要嘛就是太年輕
核四最大的問題就是統包變成分包 導致工程品質下降
弄成馬政府執政時期都不敢讓它運轉。。
我先來跟各位解釋 統包跟分包的差別
A公司標到案子總價1000萬
統包就是A公司要完全負責把工程建到完成
再來講分包
A公司標到案子1000萬
然後他收起200萬剩下800萬 再發包出去給B公司
然後B公司收起200萬把剩下的600萬再分包給C公司
層層分包下去 下面的小公司拿到的錢變少 工程品質
就會下降
很多小公司沒有能力去標核四這種工程大案子 就會靠分包
分一杯羹 問題經費層層剝卸下 到下面時利潤也很少
想要維持利潤就很可能工程品質會下降。。
就工程上 統包跟分包沒有什麼對錯
分包的好處是比較有彈性 得標廠商可以找合作夥伴來一起共同
開發,而統包的好處是相對單純 任何問題只要找得標廠商負責
也不會有這種層層分包工程品質很可能會下降的問題。
重點在於 核能是安全最重要的工程 如果一間公司得標後
卻無能力單獨完成興建 需要東找西找 那不如不標 核一 核二 核三
都是統包 唯獨核四搞一個分包 最後才會弄成今天這樣拼裝車
這個問題時任立委的陳水扁就提過了......
現在很多人會說 為什麼不查弊案???會講這一句話的人不是太年輕
要不然就是你根本沒住過台灣,如果你經過2000年停建核四風暴後
整個社會從股市 到媒體 你就能知道為什麼核四會復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90.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37365404.A.C35.html
※ 編輯: processior (101.12.90.151 臺灣), 11/20/2021 07:47:16
推
11/20 07:49,
2年前
, 1F
11/20 07:49, 1F
→
11/20 07:50,
2年前
, 2F
11/20 07:50, 2F
→
11/20 07:50,
2年前
, 3F
11/20 07:50, 3F
→
11/20 07:50,
2年前
, 4F
11/20 07:50, 4F
推
11/20 07:56,
2年前
, 5F
11/20 07:56, 5F
→
11/20 07:56,
2年前
, 6F
11/20 07:56, 6F
→
11/20 07:56,
2年前
, 7F
11/20 07:56, 7F
→
11/20 07:58,
2年前
, 8F
11/20 07:58, 8F
→
11/20 07:58,
2年前
, 9F
11/20 07:58, 9F
推
11/20 07:59,
2年前
, 10F
11/20 07:59, 10F
→
11/20 08:00,
2年前
, 11F
11/20 08:00, 11F
→
11/20 08:00,
2年前
, 12F
11/20 08:00, 12F
推
11/20 08:01,
2年前
, 13F
11/20 08:01, 13F
→
11/20 08:01,
2年前
, 14F
11/20 08:01, 14F
→
11/20 08:02,
2年前
, 15F
11/20 08:02, 15F
→
11/20 08:02,
2年前
, 16F
11/20 08:02, 16F
→
11/20 08:03,
2年前
, 17F
11/20 08:03, 17F
→
11/20 08:03,
2年前
, 18F
11/20 08:03, 18F
→
11/20 08:03,
2年前
, 19F
11/20 08:03, 19F
→
11/20 08:03,
2年前
, 20F
11/20 08:03, 20F
→
11/20 08:03,
2年前
, 21F
11/20 08:03, 21F
→
11/20 08:03,
2年前
, 22F
11/20 08:03, 22F
→
11/20 08:04,
2年前
, 23F
11/20 08:04, 23F
→
11/20 08:04,
2年前
, 24F
11/20 08:04, 24F
→
11/20 08:04,
2年前
, 25F
11/20 08:04, 25F
→
11/20 08:04,
2年前
, 26F
11/20 08:04, 26F
→
11/20 08:04,
2年前
, 27F
11/20 08:04, 27F
→
11/20 08:06,
2年前
, 28F
11/20 08:06, 28F
推
11/20 08:07,
2年前
, 29F
11/20 08:07, 29F
→
11/20 08:07,
2年前
, 30F
11/20 08:07, 30F
→
11/20 08:14,
2年前
, 31F
11/20 08:14, 3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