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抓到了!李義祥今年2月早被判關半年 高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流汗就不是肥宅)時間3年前 (2021/04/07 22:42),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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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calanatha (不動明王)》之銘言: : 政府採購法87至92條簡單版。 : 87,圍標。 : 88,綁標。 : 89,洩漏標案資訊。 : 90,逼政府官員讓你得標。 : 91,逼政府官員洩漏標案資訊。 : 92,犯本法規定之罪者。 : 101,犯87至92各條。 : 意思就是說,這個101,規定的是「投標過程」有無不法,有的話就不行。 : 李義祥犯的罪,是政府採購法規定的犯罪行為,依政府採購法處罰嗎? : 我懶得找判決書,請自行搜尋。 : 如果不是,高委員就搞烏龍了。 : 我剛剛又看了一下,除這些外,有機會的應該是花蓮縣政府可以向工程會提報。 流程應該為花蓮縣政府發現缺失->要求廠商陳述->成立審查小組->通知廠商 廠商如果沒有提出異議,那就可以做勘登了。 剛剛在八卦看了一下,101應該是發現後就可以進行流程,不一定要判刑。 我理解應該沒太大問題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92.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7806573.A.B18.html

04/07 22:44, 3年前 , 1F
他還可以提異議、申訴。
04/07 22:44, 1F

04/07 22:57, 3年前 , 2F
問題是無罪推定的話你怎麼確認事實存在
04/07 22:57, 2F

04/07 23:05, 3年前 , 3F
跟本模糊焦點吧,這件出事的工程他是分包商吧
04/07 23:05, 3F

04/07 23:05, 3年前 , 4F
什麼投標資格也管不到分包啊,他不能標也可以借牌
04/07 23:05, 4F

04/07 23:06, 3年前 , 5F
現在是在模糊點什麼
04/07 23:06, 5F

04/07 23:10, 3年前 , 6F
103分包商也不行,借牌本身就違法不討論
04/07 23:10,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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