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民眾黨,依法被解散危機!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neverfly)時間3年前 (2020/06/08 18:51), 3年前編輯推噓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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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ghwayshih (牛丼)》之銘言: : 剛剛認真去看了一下民眾黨黨章啦 : 其實不到無解 : 要迴避黨員大會開不成的方法有三: : 第二十一條 中央評議委員會職權如下: : 一、調查黨員違紀行為。 : 二、裁決黨員除名或其它處分。 : 三、解釋章程。 : 四、審議入黨申請。 想得太複雜了, 要跳脫常人思考邏輯, 進入夭伍柒領域。 黨章寫說黨代表要由黨員大會決定, 不然就是違反黨章。 那很簡單嘛, 反正都是違反黨章, 那就: 一、黨主席違反黨章擅自決定黨代表 二、黨代表們代表黨員開黨代表大會(達成) 三、黨代表決議以黨紀處理違反黨章的黨主席 四、決議完畢,重罰黨主席兩萬元,解套 這樣有保母積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72.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1613465.A.425.html ※ 編輯: neverfly (111.249.72.64 臺灣), 06/08/2020 18:53:05

06/08 18:55, 3年前 , 1F
台灣價值很高而已
06/08 18:55, 1F
好不容易有辦法解套,柯黑只會嘘卻不幫忙想辦法 ※ 編輯: neverfly (111.249.72.64 臺灣), 06/08/2020 18:56:34

06/08 19:28, 3年前 , 2F
黨代表的合法性不足,GG
06/08 19:2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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