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罷免的門檻會不會太低&接下來要罷誰?
※ 引述《McCain (長髮馬尾控)》之銘言:
: 經過多次的修法之後 一般的民選公職罷免門檻已經降到25%
: 總覺得這樣的門檻太低了 當然 罷免還有其他的規則
: 如同意票要高於不同意票才算成功
: 但還是覺得這樣的罷免門檻 有修改的空間
: 例如應該要彈性點 以當選人被選上時的票數為門檻
: 像今天韓國瑜的被罷免票數約93萬 大於當選時的89萬
: 這樣就沒問題 但如果票數只是險險過58萬呢?
: 會不會引起後續的爭議?
我覺得你先不要看韓國瑜,韓國瑜真的太奇葩了,
這個我相信藍營支持者、即便再深藍,也是心裡有數
拿把罷免他的票數,仇恨值拉高到甚至比當初選他的人還高的
我覺得韓可能會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要舉例你應該拿黃國昌當例子,當時門檻已經拉到現在25%
假設2016立委選舉,投給李慶華的68,318票,全部動員出來。
那黃國昌其實已經岌岌可危
極端點的你也知道黃國昌藍綠兩邊得罪,如果藍綠一起夾殺,黃國昌必死無疑?
但結局你也知道了,黃國昌在罷免只吃了48,693票
更重要的是不同意罷免的票也有被催出來,佔了21,748票
再比對蔡正元的罷免案你應該就能看出:
1.會參與罷免的投票率絕對不高:
因為相對選舉可以大幅造勢、鼓動人心、又是全台一起辦的盛事
罷免相對就是個人私事
2.被罷免者只要不要太誇張,那真的只要支持者不拉高藍綠對決的仇恨,
反對者只要躺在家裡,就可以讓罷免案自動失效
簡單來說,25%的投票率門檻,看似很低,但要考慮
1.會去投罷免的人數肯定比較少
2.這也表示候選人可以動員支持他的人投反對票來抵制
25%,簡單來說你能讓剩下75%出來支持你就行
極端點情況,你能動員當初投給你的人都出來投反對票,
那你還能罷得掉?
: 所以建議還是要再修法 稍微調高罷免的門檻
: (相對之下總統的被罷免門檻就非常的高 這可以另外再討論)
這邊我覺得不用再調了...=.=
目前這門檻已經調過一次了,差不多可以說就是蔡正元方案
: 國外有個例子可以參考 美國加州前州長戴維斯就在2003被罷免
: 但美國是把罷免和新任首長放在一起選舉 如果當天州長被罷免
: 就會同天選出新任州長 當時明星阿諾就是在此背景下補選上州長
: 而台灣目前沒類似的機制 如果罷免之後 三個月又要選舉
: 這樣是不是太過動員社會資源 勞民傷財呢?
不會啊= =....其實台灣人也蠻習慣補選了。光2018那次後面就辦了四場補選
你當時沒有嫌勞財傷民?
: 其次 在韓國瑜被罷免之後 下一個有可能被罷免的是誰?
: 看起來柯文哲似乎比較危險些 如果那一天藍綠兩黨要聯手做掉他的話
: 只要提個罷免 最後要過關的機會也不是沒有
: 各位認為 誰有可能是下一個人選呢?
以目前來說,柯文哲最有可能成為狙擊目標
因為18年時,大量綠營的人,都明知咬蚊子不可能上而投給柯
沒想到也因此讓柯僅僅險勝
但柯文哲後續完全把這些「忍痛投他的綠營」視為敵人,甚至板上氣氛也
都是「支持過柯、但現在改支持小英的通通都是反串!絕對沒有對他失望的綠營!」
說起來柯文哲目前藍綠都得罪,應該最會被罷免?
但柯文哲我認為是不會被罷免.....
主要就是,沒有罷免正當性....韓國瑜你退一萬步、再拼命想支持他
都無法幫他圓「落跑選總統」正當性
但要罷柯目前倒是沒啥搬得上檯面理由,我是認為就算藍綠要夾殺他恐怕都
拿他沒辦法,至少目前為止沒聽到啥連署
韓國瑜真的是太誇張,我想你若真是藍營支持者,應該知道不要再拿他當例子XD
我真心認為93萬票絕對包括藍營支持者
制度上沒啥問題,要考慮的只有台灣選民的選擇(藍綠基本盤以及中間選民人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2.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1465456.A.28F.html
→
06/07 01:45,
3年前
, 1F
06/07 01:45, 1F
→
06/07 01:45,
3年前
, 2F
06/07 01:45, 2F
→
06/07 01:45,
3年前
, 3F
06/07 01:45, 3F
→
06/07 01:45,
3年前
, 4F
06/07 01:45, 4F
→
06/07 01:46,
3年前
, 5F
06/07 01:46, 5F
→
06/07 01:46,
3年前
, 6F
06/07 01:46, 6F
→
06/07 01:46,
3年前
, 7F
06/07 01:46, 7F
推
06/07 01:47,
3年前
, 8F
06/07 01:47, 8F
推
06/07 01:47,
3年前
, 9F
06/07 01:47, 9F
推
06/07 01:47,
3年前
, 10F
06/07 01:47, 10F
→
06/07 01:47,
3年前
, 11F
06/07 01:47, 11F
→
06/07 01:48,
3年前
, 12F
06/07 01:48, 12F
噓
06/07 01:50,
3年前
, 13F
06/07 01:50, 13F
推
06/07 01:51,
3年前
, 14F
06/07 01:51, 14F
→
06/07 01:51,
3年前
, 15F
06/07 01:51, 15F
→
06/07 01:51,
3年前
, 16F
06/07 01:51, 16F
推
06/07 01:51,
3年前
, 17F
06/07 01:51, 17F
推
06/07 01:51,
3年前
, 18F
06/07 01:51, 18F
→
06/07 01:51,
3年前
, 19F
06/07 01:51, 19F
→
06/07 01:52,
3年前
, 20F
06/07 01:52, 20F
→
06/07 01:52,
3年前
, 21F
06/07 01:52, 21F
→
06/07 01:54,
3年前
, 22F
06/07 01:54, 22F
→
06/07 01:54,
3年前
, 23F
06/07 01:54, 23F
→
06/07 01:55,
3年前
, 24F
06/07 01:55, 24F
→
06/07 01:55,
3年前
, 25F
06/07 01:55, 25F
→
06/07 01:57,
3年前
, 26F
06/07 01:57, 26F
→
06/07 01:59,
3年前
, 27F
06/07 01:59, 27F
推
06/07 02:00,
3年前
, 28F
06/07 02:00, 28F
噓
06/07 02:09,
3年前
, 29F
06/07 02:09, 29F
→
06/07 02:09,
3年前
, 30F
06/07 02:09, 30F
噓
06/07 02:11,
3年前
, 31F
06/07 02:11, 31F
推
06/07 02:13,
3年前
, 32F
06/07 02:13, 32F
→
06/07 02:14,
3年前
, 33F
06/07 02:14, 33F
推
06/07 02:17,
3年前
, 34F
06/07 02:17, 34F
→
06/07 02:19,
3年前
, 35F
06/07 02:19, 35F
→
06/07 02:19,
3年前
, 36F
06/07 02:19, 36F
→
06/07 02:19,
3年前
, 37F
06/07 02:19, 37F
→
06/07 02:19,
3年前
, 38F
06/07 02:19, 38F
→
06/07 02:19,
3年前
, 39F
06/07 02:19, 39F
推
06/07 02:34,
3年前
, 40F
06/07 02:34, 40F
推
06/07 04:01,
3年前
, 41F
06/07 04:01, 41F
推
06/07 10:37,
3年前
, 42F
06/07 10:37, 42F
推
06/07 11:07,
3年前
, 43F
06/07 11:07, 43F
→
06/07 11:09,
3年前
, 44F
06/07 11:09, 4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