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發聲明挺蘇宏達 學生會提案要求撤銷遭拒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強煎飯)時間4年前 (2020/01/05 08:47), 4年前編輯推噓-1(2310)
留言15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10 (看更多)
蘇x自己造謠還不認帳 笑死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434350320040201 這都是他講的 "台北故宮將封館三年 全部遷到南院  民進黨要在2025年 完成消滅故宮文化大革命" 這種造謠仔明顯違法還有學校要挺  真的丟臉丟到家  講了不敢認 這很外省~~~~ 呵呵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157/d4157644.jpg
https://tinyurl.com/yyunv5bg +魚用過的毛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38.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8185270.A.A40.html

01/05 08:51, 4年前 , 1F
所以蘇宏達敢不敢勇敢說 誰提出面故宮政策
01/05 08:51, 1F

01/05 08:55, 4年前 , 2F
這也能當教授
01/05 08:55, 2F

01/05 08:58, 4年前 , 3F
只要不是2025就算造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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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8:58, 4年前 , 4F
比如2020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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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8:58, 4年前 , 5F
然後就查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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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8:59, 4年前 , 6F
大家今天被民主了嗎?
01/05 08:59, 6F

01/05 09:03, 4年前 , 7F
今天社維法要怎麼辦他,你法條看了嗎?
01/05 09:03, 7F
第 一 章 妨害安寧秩序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二、無正當理由鳴槍者。 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 者。 四、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六、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七、關於製造、運輸、販賣、貯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之營業,未 經主管機關許可;或其營業設備及方法,違反法令規定者。 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前項第七款、第八款,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 令歇業。 我建議死刑 當他當烈士

01/05 09:03, 4年前 , 8F
扯省籍?
01/05 09:03, 8F

01/05 09:06, 4年前 , 9F
只要造謠影片存在一天 造謠就沒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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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9:06, 4年前 , 10F
蘇宏達扯什麼兩個月過期了 笑死我了
01/05 09:06, 10F
※ 編輯: dahanjian (218.164.38.242 臺灣), 01/05/2020 09:09:03

01/05 09:22, 4年前 , 11F
喔,那你叫警察辦他外交官造謠的案子
01/05 09:22, 11F

01/05 09:22, 4年前 , 12F
啊,拿沒違法的案子辦他幹嘛?
01/05 09:22, 12F

01/05 10:34, 4年前 , 13F
垃圾kmt就是要教人怎麼造謠吧?
01/05 10:34, 13F

01/05 16:21, 4年前 , 14F
讓綠共權力一把抓 才是真的今日香港明
01/05 16:21, 14F

01/05 16:21, 4年前 , 15F
日台灣。看學生綠糞蟑螂的垃圾言論。
01/05 16:21,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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