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明文300萬元分次提領 法務部︰依法確實不用申報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6年前 (2019/09/05 11:59), 編輯推噓8(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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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shcrystal ()》之銘言: : 1.新聞網址︰http://0rz.tw/XOwcI : 2.新聞來源︰自由 : 3.新聞內容︰ : 陳明文300萬元分次提領 法務部︰依法確實不用申報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陳明文3日攜帶300萬元現金北上,把皮箱遺落在高 : 鐵上,趕緊請次子陳政廷出面領回,引發軒然大波,部分人士質疑該筆款項是否有洗錢疑 : 慮,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前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指出,該筆款項分次提領,每 : 次未超過50萬元,依法確實不用申報。 : 根據「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及相關法規規定, : 存戶提領現金超過50萬元以上,客戶必須出示身分證明,銀行也要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 不過,陳明文所遺落的這筆款項,屬於分次提領,每次均未超過50萬元,確實沒有申報的 : 義務。 : 蔡碧仲說,陳明文分次提領「沒有問題」,根據法令,只要每次提領不超過50萬元,存戶 : 不需要申報,就算切割分成6次、每次提領50萬元,共300萬元,法律也不能硬要他申報。 : 陳明文4日則說,這筆錢單純地只是資助么兒創業,但部分人士渲染為政治獻金、甚至是 : 不明財產,已影響聲譽甚鉅,希望外界切勿煽動揣測,無限上綱用於政治鬥爭,目前已委 : 請律師提告,希望以訟止謗。 : 4.附註、心得、想法︰ :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指出,該筆款項分次提領, : 每次未超過50萬元,依法確實不用申報。 : 蔡碧仲過去是幫陳明文打貪瀆案官司的律師 : 後來被陳推薦到法務部當部長 : 現在想想 : 出來幫陳說話也是很合情合理的 正巧有朋友在銀行,說銀行又不是笨蛋,相關主管機關也不是笨蛋, 所以不是只有單次50萬,其實系統還會累計, 一定期間內累計超過的一樣會有異常紀錄,看要不要申報, 除非銀行主管要自己衡量有沒有可能為了業績而隱瞞 尤其政治人物似乎都屬於高風險........... 今天也有新聞有提到 反洗錢工作者:大量現金異常出現 常涉犯罪 https://bit.ly/2Q1qswH 裡面就有提到 「反洗錢工作者說,銀行對於具影響力的政治人物應強化調查,三百萬元就算是多次以低於 五十萬申報門檻提領的加總,法律還規定銀行就「某一段期間之內匯整的大額交易」,不 能免除通報義務,否則依法銀行將被裁處五十萬元到一千萬元。銀行主管說,大部分銀行 對政治人物更會謹慎,包括他的家人也會加強審查」 在銀行應該很多人都知道,不過台灣政治環境比較特別....... 帶著現金三百萬搭高鐵,真的很神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130.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67655961.A.1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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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陳明文這幾個字這麼有台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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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台灣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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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會申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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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 300萬算很大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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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請陳把提領300萬的時間都交代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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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窮鬼沒見過300萬以為可以堆一座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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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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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值的人領出來多少都不算大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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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對我很大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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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時間分次規避50萬規定,要讓人不起疑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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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粉繼續洗300萬不多,300萬不多結果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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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要通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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羨慕有富爸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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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真的不是笨蛋阿 陳明文你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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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他被鬥下台變你們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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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很詭異,但也的確沒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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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要不要修法改成300萬以上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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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同一家銀行肯定有紀錄,看有沒有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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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規定短期內累計超過也是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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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時間領錢就算分開領一樣銀行會抓,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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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問題罷了,銀行真的很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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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說話阿你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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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操盤手 現金流都億來億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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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要給廠商設備款項,不用匯款也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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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又不怕被吉,盡量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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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就是30疊 是可以堆成一座小山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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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48萬、49萬、47萬這樣領看看,三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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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異常報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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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看銀行通不通報,不通報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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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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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陳明文 三個字又顏色正確 當然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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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21, 6年前 , 32F
檢視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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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4:20, 6年前 , 33F
真的很謹慎,特設vvip通道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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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4:49, 6年前 , 34F
台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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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6:44, 6年前 , 35F
阿代理縣長又跑到這去當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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