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明文300萬元分次提領 法務部︰依法確實不用申報已回收
※ 引述《wishcrystal ()》之銘言:
: 1.新聞網址︰http://0rz.tw/XOwcI
: 2.新聞來源︰自由
: 3.新聞內容︰
: 陳明文300萬元分次提領 法務部︰依法確實不用申報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陳明文3日攜帶300萬元現金北上,把皮箱遺落在高
: 鐵上,趕緊請次子陳政廷出面領回,引發軒然大波,部分人士質疑該筆款項是否有洗錢疑
: 慮,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前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指出,該筆款項分次提領,每
: 次未超過50萬元,依法確實不用申報。
: 根據「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及相關法規規定,
: 存戶提領現金超過50萬元以上,客戶必須出示身分證明,銀行也要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 不過,陳明文所遺落的這筆款項,屬於分次提領,每次均未超過50萬元,確實沒有申報的
: 義務。
: 蔡碧仲說,陳明文分次提領「沒有問題」,根據法令,只要每次提領不超過50萬元,存戶
: 不需要申報,就算切割分成6次、每次提領50萬元,共300萬元,法律也不能硬要他申報。
: 陳明文4日則說,這筆錢單純地只是資助么兒創業,但部分人士渲染為政治獻金、甚至是
: 不明財產,已影響聲譽甚鉅,希望外界切勿煽動揣測,無限上綱用於政治鬥爭,目前已委
: 請律師提告,希望以訟止謗。
: 4.附註、心得、想法︰
: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指出,該筆款項分次提領,
: 每次未超過50萬元,依法確實不用申報。
: 蔡碧仲過去是幫陳明文打貪瀆案官司的律師
: 後來被陳推薦到法務部當部長
: 現在想想
: 出來幫陳說話也是很合情合理的
正巧有朋友在銀行,說銀行又不是笨蛋,相關主管機關也不是笨蛋,
所以不是只有單次50萬,其實系統還會累計,
一定期間內累計超過的一樣會有異常紀錄,看要不要申報,
除非銀行主管要自己衡量有沒有可能為了業績而隱瞞
尤其政治人物似乎都屬於高風險...........
今天也有新聞有提到
反洗錢工作者:大量現金異常出現 常涉犯罪
https://bit.ly/2Q1qswH
裡面就有提到
「反洗錢工作者說,銀行對於具影響力的政治人物應強化調查,三百萬元就算是多次以低於
五十萬申報門檻提領的加總,法律還規定銀行就「某一段期間之內匯整的大額交易」,不
能免除通報義務,否則依法銀行將被裁處五十萬元到一千萬元。銀行主管說,大部分銀行
對政治人物更會謹慎,包括他的家人也會加強審查」
在銀行應該很多人都知道,不過台灣政治環境比較特別.......
帶著現金三百萬搭高鐵,真的很神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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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67655961.A.1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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