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長老教會發聲明:不會為同性證婚已回收
回應一些推文的疑問
1.基督教教義是否反同?
首先要理解,所有能被稱為「教義」的都來自聖經,就算是什麼主教會議,教界聯合決定
的,只要不符合聖經就不能稱之為教義
至於聖經是否有反同的內容?
聖經有明確指出男男性行為是罪,也有具體講上帝喜愛一男一女的婚姻,且這是神聖的約
至於章節推文很多,有興趣可以再找找。
至於這樣算不算反同,捍衛男女婚姻家庭價值,請自行解讀。
2.為何教義明確反同,教會內部還可以分成兩派?
第一種狀況是,根據聖經,上帝明確處罰了男男性行為,但沒提到同性能否相戀,雖然祂
明確喜愛符合聖潔標準的異性戀
有人覺得上帝的意思很清楚,就是反同。有人覺得祂沒定義完全,沒講到的我可以自己解
讀,然後用一些「神愛世人」的經文過度解釋上帝愛所有人,也包括同性戀(聖經沒有這
樣說)。
第二種狀況是,有些基督徒對於信仰並不很深刻,可能只停留在上帝愛我,平安喜樂的層
次,他們只想到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慈愛,但嚴重忽略上帝的憤怒,人犯罪會得罪神。這
是一體兩面的東西,但真的要信仰夠堅定才會願意思考罪的問題。
這些人的核心思想就是「上帝是全然好的,祂不會歧視,不會迫害人,而反同是錯誤的,
所以上帝不會這樣做。」
這是典型的沒讀聖經,用自己的想法跟價值觀推測神的方式,通常發生在信仰較淺的人身
上。
對他們來說,「我」的價值高過「上帝」的價值,才會有不合聖經的言行出現。
隨著屬靈層次的成長,從「我的價值觀」會慢慢變成「神給我的價值觀」,也會從我挺同
我驕傲,變成我覺得同志應有權利,但我要順服神的心意。
我所認識的年輕基督徒,通常挺同的都是初信者或教會飄移人口(禮拜天有什麼大小事都
比主日重要不常來),而信一段時間的,則會在個人價值判斷跟上帝旨意間矛盾,經由團
契,更深刻的讀經禱告,最後會理解人的渺小,和順服神的重要性。
至於信仰堅定不移的,應該99%以上都不會支持同性婚姻,但也不願以歧視或壓迫的方式
對待同志。
至於如何不支持同志婚姻又能讓同志感受到愛,這就看上帝的力量了,起碼我是看過好幾
個前同志做見證痛哭流涕說上帝讓他/她改變了同志的性向。
以上,不做價值判斷,純事實描述。任何想法自己思考囉,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29.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8976772.A.249.html
推
05/28 01:08,
5年前
, 1F
05/28 01:08, 1F
→
05/28 01:08,
5年前
, 2F
05/28 01:08, 2F
推
05/28 01:10,
5年前
, 3F
05/28 01:10, 3F
→
05/28 01:11,
5年前
, 4F
05/28 01:11, 4F
→
05/28 01:11,
5年前
, 5F
05/28 01:11, 5F
→
05/28 01:11,
5年前
, 6F
05/28 01:11, 6F
→
05/28 01:11,
5年前
, 7F
05/28 01:11, 7F
教會不該排斥同志,但根據聖經,同志性行為是上帝厭惡的,如果有教會大力邀請同志來
教會,但也努力的向他們傳遞主厭惡男男性行為的聖經真理,請他們不要這樣做,那我會
給一百個讚
※ 編輯: xppig (118.166.129.242), 05/28/2019 01:14:11
→
05/28 01:12,
5年前
, 8F
05/28 01:12, 8F
→
05/28 01:12,
5年前
, 9F
05/28 01:12, 9F
是啊,「你個人價值觀」比「神的旨意」重要,我文章有提到這一類人,所以沒什麼好辯
的,願上帝讓你聽到祂的心意
※ 編輯: xppig (118.166.129.242), 05/28/2019 01:15:32
※ 編輯: xppig (118.166.129.242), 05/28/2019 01:16:06
推
05/28 01:17,
5年前
, 10F
05/28 01:17, 10F
→
05/28 01:17,
5年前
, 11F
05/28 01:17, 11F
→
05/28 01:17,
5年前
, 12F
05/28 01:17, 12F
我做不到啊,而我覺得每一條罪都一樣,沒有誰輕誰重,只是有人對聖經是否反同有疑問
,我照我所知道的分享而已
所以有些基督徒只針對同志,忽視其他罪甚至自己也犯罪,這都不可取阿
但你講的好像不是我耶,這樣扣帽子讓人很無奈呢,希望你可以停止這種刺蝟心態囉
※ 編輯: xppig (118.166.129.242), 05/28/2019 01:21:12
推
05/28 01:22,
5年前
, 13F
05/28 01:22, 13F
噓
05/28 01:22,
5年前
, 14F
05/28 01:22, 14F
→
05/28 01:22,
5年前
, 15F
05/28 01:22, 15F
→
05/28 01:22,
5年前
, 16F
05/28 01:22, 16F
同意聖經自助餐不可取,但反同有聖經根據也是真的,頂多說他們只講自己想講的。
推
05/28 01:22,
5年前
, 17F
05/28 01:22, 17F
→
05/28 01:23,
5年前
, 18F
05/28 01:23, 18F
→
05/28 01:23,
5年前
, 19F
05/28 01:23, 19F
請問聖經哪裡說可以殺死伽利略了?聖經有提到地球是圓的還扁的?聖經有提到地心說還
是日心說?
就是沒有,才有後來的宗教改革,請參考我文章對「教義」的描述
你可以估狗一個人叫馬丁路德
→
05/28 01:24,
5年前
, 20F
05/28 01:24, 20F
※ 編輯: xppig (118.166.129.242), 05/28/2019 01:27:55
→
05/28 01:24,
5年前
, 21F
05/28 01:24, 21F
→
05/28 01:25,
5年前
, 22F
05/28 01:25, 22F
世俗化你個大頭鬼咧
上帝的國是永恆的,不順服永恆的神的旨意,倒要聽人間短短數十年的「民意」嗎?
建議你翻一下聖經,舊約一堆君王在當時舉國瘋拜偶像,異端,各種奇奇怪怪神不愛的行
為和價值浪潮中,因為堅守主的道最終得勝的故事。
你今天叫一個基督徒聽世俗不聽上帝,他如果鳥你那恭喜你抓到一個信仰程度幼稚園的人
就像新約耶穌的故事,祂也是在全國要迫害基督徒的狀況下坦然無懼上了十字架,難道祂
該順應時勢謊稱自己不是神的兒子。
這世俗化的論點荒謬可笑,沒有討論的價值
※ 編輯: xppig (118.166.129.242), 05/28/2019 01:34:46
噓
05/28 01:33,
5年前
, 23F
05/28 01:33, 23F
→
05/28 01:33,
5年前
, 24F
05/28 01:33, 24F
→
05/28 01:33,
5年前
, 25F
05/28 01:33, 25F
沒人這樣說,我只是跟你說聖經立場和真基督徒的態度
→
05/28 01:35,
5年前
, 26F
05/28 01:35, 26F
→
05/28 01:35,
5年前
, 27F
05/28 01:35, 27F
→
05/28 01:35,
5年前
, 28F
05/28 01:35, 28F
對啊,以前天主教會還賣贖罪券耶!
判斷是否合乎神心意的唯一標準就是聖經
什麼A教會這樣說B牧師這樣做,如果與真理違背的,都沒有參考價值,如同販賣贖罪券一
樣。
※ 編輯: xppig (118.166.129.242), 05/28/2019 01:38:18
→
05/28 01:36,
5年前
, 29F
05/28 01:36, 29F
→
05/28 01:36,
5年前
, 30F
05/28 01:36, 30F
噓
05/28 01:40,
5年前
, 31F
05/28 01:40, 31F
→
05/28 01:41,
5年前
, 32F
05/28 01:41, 32F
→
05/28 01:42,
5年前
, 33F
05/28 01:42, 33F
先講結論,這樣的談話沒有意義,我要終止。
這樣的質問模式,要嘛我駁倒你,證明你存心找碴,倒沒做功課,向基督徒踢館失敗。要
嘛你辯倒我,證明我道貌岸然,也是個聖經自助餐使用者。
然而,我回覆這篇文章唯一的理由是希望藉由分享真理,把福音帶出來,有機會讓更多人
認識真神。
顯然上述兩種狀況都無法達成這個目標。
但還是回一下你引用的這段,不過就到此為止,因為聖經不該被用斷章取義方式作為辯論
工具。
首先,申命記的主角是摩西,那段話是摩西講的,不是上帝(但當然神有授意他),當時
的時空背景下摩西面對信眾,是採取嚴厲的方式,這也是舊約中耶和華的風格。
所幸我們活在新約時代,到了耶穌上十字架為所有人類的罪流了寶血後,過去的罪得著赦
免,這也包括你說的異教徒。然而,新約時代,神則是恩典大過於責罰,也派遣使徒傳教
,多勸人歸主而非擊殺異教徒。
讀聖經,不是拆文解字的找拼圖,有些是細部的描述,更多的是貫穿整本的原則,新約是
恩典時代,就是一個原則。
至於你說的同志,很抱歉,男男性行為從舊約到新約都是神再三囑咐不當做的事。
真理是使人認識神,得以上天堂得永生,不是口誅筆伐的工具,我拒絕這樣的無意義辯論
。
※ 編輯: xppig (115.82.52.50), 05/28/2019 02:22:05
→
05/28 05:27,
5年前
, 34F
05/28 05:27, 34F
推
05/28 05:28,
5年前
, 35F
05/28 05:28, 35F
→
05/28 05:28,
5年前
, 36F
05/28 05:28, 36F
→
05/28 05:28,
5年前
, 37F
05/28 05:28, 37F
→
05/28 05:29,
5年前
, 38F
05/28 05:29, 38F
→
05/28 05:29,
5年前
, 39F
05/28 05:29, 39F
推
05/28 07:42,
5年前
, 40F
05/28 07:42, 40F
→
05/28 07:42,
5年前
, 41F
05/28 07:42, 41F
→
05/28 08:19,
5年前
, 42F
05/28 08:19, 42F
→
05/28 08:19,
5年前
, 43F
05/28 08:19, 43F
→
05/28 14:39,
5年前
, 44F
05/28 14:39, 4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