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個公投案違憲了吧?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時間5年前 (2018/10/23 22:40),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10/23 22:19,
好像是沒有限制不能用專法之類的?
10/23 22:19

10/23 22:20,
沒有 大法官只說不給同志結婚違憲
10/23 22:20

10/23 22:20,
並沒有說一定要用民法
10/23 22:20

10/23 22:20,
就是修民法vs立專法不同派
10/23 22:20

10/23 22:20,
所以有三號愛家公投(民法以外保障同婚)
10/23 22:20

10/23 22:21,
大法官只有說要給保障,形式由立法者決定
10/23 22:21

10/23 22:23,
立專法+國中小課本內容不談及同性 結果來看沒違憲吧
10/23 22:23
異性戀用民法結婚,同性戀用專法結婚? 美國在1954年之前實施種族隔離。 白人上白人的學校, 黑人上黑人的學校。 當時所有公共設施都依據膚色分成白人專用和有色人種專用。 看起來好像沒有歧視黑人? 結果1954年美國最高法院判定公立學校實施種族隔離違憲。 異性戀用民法結婚,同性戀用專法結婚。 或許這應該叫做"性傾向隔離政策"? 不過說真的啦,以台灣大法官一貫保守的程度,能夠做出 這種解釋文已經很不容易了.... -- 是啊.....我只是個人魚..... 無法跟王子結合,我...我的命運就是化成泡影而死去。 辛蒂公主是個好女孩,祝你們永遠幸福! 還有一件事就是.... 偶爾...也請想想我..... AIが止まらな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16.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40305607.A.B59.html

10/23 22:53, 5年前 , 1F
尊重是贏來的,不要用弱勢包裝去霸凌民主
10/23 22:53, 1F

10/23 23:02, 5年前 , 2F
作奸犯科的異性戀從來不需贏得誰的尊重 該有的權利有少?
10/23 23:02, 2F

10/23 23:03, 5年前 , 3F
同性戀就沒有作奸犯科的??美國說是平等啦,但有色人種和
10/23 23:03, 3F

10/23 23:04, 5年前 , 4F
白人生活區就是會"自動"劃分開來
10/23 23:04, 4F

10/23 23:35, 5年前 , 5F
所以人家沒有有色人種婚姻專法啊 嘖嘖
10/23 23:35, 5F
文章代碼(AID): #1RppB7jP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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