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擊補教業亂象 洪慈庸擬提案禁用假名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03 12:23), 7年前編輯推噓8(9129)
留言39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9 (看更多)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這法案根本不通嘛...請問洪大立委...... : 你是要防堵性侵 還是要防堵補教界亂象 抑或是使抓稅更有效率 : 如果只是因應社會最近盛傳"補教國文名師化名為「李國華」性侵事件"所做出的回應 : 我建議這種不夠嚴謹 專業度明顯不足的法案 就不要拿出來自取其辱好了 因為無法完全阻止犯罪,限制性的法案就不該提出? 不要說我嘴,這邏輯真的很棒耶。 這法案光是能限制正職教師不能違法兼任補教界人員,就已經是一大進步了, 而且很多補教教師就是因為不用真名,才可以迴避許多指責或爭議, 強迫使用真名就可以降低稽查的難度,以及管理和調查時的效能。 何況這只是一個開端,完全可以用更多的法條來提高政府管理的強度, 隨便亂批評甚至認為應該撤案的人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aspx?id=19593&type=Blog : http://bepo.ctitv.com.tw/2017/04/205281/ : 我建議酒駕致死 一律死刑 並且賠償巨額賠款 致傷則鞭刑 : 我建議食安重大極惡犯魏應充...判處死刑 : 妳...洪慈庸 妳敢表態嗎 (?) 沒法律知識的人就別出來亂了,唯一死刑的意義和影響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1.歐美國家也沒有酒駕唯一死刑的,雖然台灣確實是罰則太輕,但也不可能採唯一死刑 唯一死刑就目前的法學界來說是個已被認定為不妥的罰則,根本不太可能再次出現 2.魏應充案的爭議在於調查困難和法官認定,但是司法獨立且需要調查證據, 僅因為輿論就要求加重判決,立院既無此權力,也缺乏合理性 即使是修法,也很難做出溯及既往的規範 換句話說,你的要求對於一個立委來說根本就不合理。 : 國家已經被你們這些充滿理想的廢死/急獨派...弄得不像樣 公義不張...... : 你覺得...妳提的這個法案 對於犯罪者 有個屁用 (?) : 我建議補教名師...即刻從中國押解回國 判處至少12年徒刑 : 妳...洪慈庸 妳敢表態嗎 (?) 提出這種無強制力的要求才是傻了,目前在中國已通緝的罪犯早就一大堆, 連通緝犯都抓不回來,找個連犯罪內容都還沒調查完的是哪裡有問題啊。 表態可以幹嘛?讓有理智的人認為立委在作秀搞笑嗎? : 這才是婦幼保護好不好 這才是懲惡除兇好不好 : 【洪慈庸...你提的法案根本姑息養奸】。 這邏輯真的很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69.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93785401.A.FA8.html ※ 編輯: jimmy5680 (1.171.169.203), 05/03/2017 12:24:42

05/03 12:27, , 1F
弊端什麼...法律早就躺在那邊 需要洪慈庸這個爛法 (?)
05/03 12:27, 1F

05/03 12:27, , 2F
洪慈庸你是有錢富人 先生又是新朝政貴 立法認真點好嗎
05/03 12:27, 2F

05/03 12:27, , 3F
補教亂象...是因為補習班老師不用真名 (?)
05/03 12:27, 3F

05/03 12:27, , 4F
明明洪慈庸講這法案就是跟風而起...搞得好像她很重視
05/03 12:27, 4F

05/03 12:27, , 5F
不是洪慈庸重視...說實在的 是沒心問政 !!!
05/03 12:27, 5F

05/03 12:28, , 6F
還有一件事 洪慈庸...妳背棄妳的競選諾言 !!!
05/03 12:28, 6F
你的邏輯超棒der好嗎,我看你只是討厭她而已吧XDDD 就說了這法案可以改善稽查的效率與難度,聽不懂只要跳針就算了。

05/03 12:37, , 7F
可以改善稽查的效率與難度 (?) 你確定...洪慈庸掛保證?
05/03 12:37, 7F

05/03 12:54, , 8F
又再攻擊洪了 很奇怪
05/03 12:54, 8F

05/03 13:12, , 9F
我就知道有人會說這是一個開端。 開到後來慢慢會有,網
05/03 13:12, 9F

05/03 13:12, , 10F
路約炮80 太亂了,應該要管制→ 網路實名制 get。
05/03 13:12, 10F

05/03 13:12, , 11F
那些批評朝政的人太亂了,我們基於國家安全應該管一管
05/03 13:12, 11F

05/03 13:12, , 12F
05/03 13:12, 12F

05/03 13:13, , 13F
禁止言論自由 get !
05/03 13:13, 13F

05/03 13:13, , 14F
開端? 我當然知道開端啊, 你不看 911 後, 美國國安
05/03 13:13, 14F

05/03 13:13, , 15F
法一開,最後就演變出「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了嗎?
05/03 13:13, 15F

05/03 13:15, , 16F
既然要開端要立法管, 您一定也支持NBA 板要禁止po 糗爺
05/03 13:15, 16F

05/03 13:15, , 17F
文吧?
05/03 13:15, 17F

05/03 13:16, , 18F
怎麼突然好像要戒嚴一樣
05/03 13:16, 18F

05/03 13:16, , 19F
幹幹~
05/03 13:16, 19F

05/03 13:19, , 20F
樓上那叫滑坡謬誤
05/03 13:19, 20F

05/03 13:20, , 21F
還有, 這事情只讓人看清,
05/03 13:20, 21F

05/03 13:20, , 22F
洪只是個會跟風炒作本性
05/03 13:20, 22F

05/03 13:20, , 23F
可以滾了
05/03 13:20, 23F
洪是不是跟風,和這法案合理與否無關。 滑坡謬誤就免了,要求實名的法條多不勝數,怎不就聽你全部反對。

05/03 13:27, , 24F
恩 原po說得沒錯 你只是討厭洪而已 那就沒甚麼好討論的了
05/03 13:27, 24F
※ 編輯: jimmy5680 (1.171.169.203), 05/03/2017 13:44:11

05/03 14:01, , 25F
我的看法和原波您天差地遠,我認為補教師實名制,才不能
05/03 14:01, 25F

05/03 14:01, , 26F
對於這種類似事件有任何的影響。反倒是潛在的副作用有可
05/03 14:01, 26F

05/03 14:01, , 27F
能發生。 問題在這裡
05/03 14:01, 27F

05/03 14:03, , 28F
說是滑坡也是,但是納粹不是一天造成的
05/03 14:03, 28F

05/03 14:19, , 29F
某人根本就是理盲的人 哪有唯1死刑的罪?
05/03 14:19, 29F

05/03 14:21, , 30F
這件事情就根本風馬牛不相及
05/03 14:21, 30F

05/03 14:21, , 31F
狗屁倒灶一堆
05/03 14:21, 31F

05/03 14:38, , 32F
唯一死刑就是鼓勵鬧大,陳進興就是如此
05/03 14:38, 32F

05/03 18:41, , 33F
做教育的還不用實名制 倒底有啥廖還沒爆?
05/03 18:41, 33F

05/03 18:43, , 34F
反對教育工作者實名制理由在哪??連理由都說不出來 教育人
05/03 18:43, 34F

05/03 18:43, , 35F
員還要隱藏本名這不是很恐怖嗎
05/03 18:43, 35F

05/04 00:52, , 36F
何必為了一篇廢文這麼認真
05/04 00:52, 36F

05/04 12:41, , 37F
我還以為藝名是只在台上用,法律文件用真名的
05/04 12:41, 37F

05/04 12:42, , 38F
至少我在出版業對筆名的認識是這樣,有法律效力的薪資稿費
05/04 12:42, 38F

05/04 12:43, , 39F
報稅資料都是要用本名的,筆名只用在對外
05/04 12:43, 39F
文章代碼(AID): #1P2Liv-e (Hate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9 篇):
文章代碼(AID): #1P2Liv-e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