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擊補教業亂象 洪慈庸擬提案禁用假名消失
※ 引述《zuilon2000 (越過地平面_衝鋒陷陣)》之銘言:
: 打擊補教業亂象 洪慈庸擬提案禁用「假名」
: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6422%2F%3F%3Dfb
: 上報 5/3 2017
: 林姓女作家自戕事件,延伸出許多社會隱憂問題。立委洪慈庸3日發聲明斥責補教業亂象
: 叢生,更有老師非法兼職。對此她將提案修法,要求補教業未來不得使用「假名」,方才
: 能使資訊透明。
: 洪慈庸表示,林姓女作家輕生逝世,引發社會對補教界風氣、環境等問題的擔憂及議論。
: 因此她將提案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要求補習班負責人與所有教職員工未來
: 均須以真實姓名執行業務,否則將面臨停止招生或撤銷立案等處罰。
: 洪慈庸說,長期以來許多老師至補習班非法兼職授課、以假名招生的亂象叢生。且當出現
: 不適任教師時,多半尋求私了,老師只要易地更名,又可重操舊業。另一方面,過去也不
: 乏學生家長反映資訊落差的問題,因為使用假名,家長對於老師的過去一無所知、查無可
: 查。
: 洪也提到,雖然現行法規要求補習班負責人對於不適任教師應辦理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
: ,但地方教育單位稽查人力不足,補習班怕事不願張揚,都使機制無法有效運行。
: 因此,洪慈庸提案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增訂短期補習班負責人與教職員工
: 應以真實姓名執行業務,包括授課、廣告及招生在內。若業者放任教師使用假名,將依第
: 二十五條規定處以糾正,最重將停止招生或撤銷立案;另外,若有補習班出現不適任教師
: 而未依規定通報,則是直接撤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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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案根本不通嘛...請問洪大立委......
你是要防堵性侵 還是要防堵補教界亂象 抑或是使抓稅更有效率
如果只是因應社會最近盛傳"補教國文名師化名為「李國華」性侵事件"所做出的回應
我建議這種不夠嚴謹 專業度明顯不足的法案 就不要拿出來自取其辱好了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aspx?id=19593&type=Blog
http://bepo.ctitv.com.tw/2017/04/205281/
我建議酒駕致死 一律死刑 並且賠償巨額賠款 致傷則鞭刑
我建議食安重大極惡犯魏應充...判處死刑
妳...洪慈庸 妳敢表態嗎 (?)
國家已經被你們這些充滿理想的廢死/急獨派...弄得不像樣 公義不張......
你覺得...妳提的這個法案 對於犯罪者 有個屁用 (?)
我建議補教名師...即刻從中國押解回國 判處至少12年徒刑
妳...洪慈庸 妳敢表態嗎 (?)
這才是婦幼保護好不好 這才是懲惡除兇好不好
【洪慈庸...你提的法案根本姑息養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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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選擇結束生命,是因為走不出被補習班老師誘姦的夢魘,書
中的角色房思琪等人的故事都是林奕含的親身遭遇,「她寫書的目
的,是希望社會上不要再有第二個房思琪」。
林奕含父母的聲明使某些網民開始人肉搜索《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中李國華其人的原型。林奕含在新書發表會上曾說:「書裡面的李
國華的原型也是我所非常認識的一個老師……在聽到這樣的事情的
當下,它完完全全地改變了我的一生。」
她在「博客來OKAPI」的採訪中又說:「書裡那個老師的原型人物,
我常常跟我的醫生說,萬一那個人哪天老死了、壽終正寢了,我會
輕視自己一輩子。……我不是生來就會仇恨別人的人,可是我確實
地想要物理性地傷害他,但我做不到。」
網路流傳的一張網站截圖標示林奕含高中時期補「陳興國文」,事
發後,該老師及補習班負責人並未回應,但在5月2日,高雄市議員
蕭永達召開記者會,稱當年誘姦林奕含的補習班老師確實是陳興(
本名陳國星,現用名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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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佛哥 (Sevorlaga ; 斯佛拉加) the world's greatest MILF lover !
跟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 就是我師父鄭進一 要開演唱會啦
https://www.ticket.com.tw/dm.asp?P1=0000017869 2017-05-14 (w7) 小巨蛋演唱會
台灣國寶 台灣一哥 歡迎大家來欣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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