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救援李明哲「掮客」身分曝光 李俊敏:退出不再參與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11 09:19), 7年前編輯推噓59(6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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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這事情我想從正當法律程序 我台灣政府態度 以及 國際社會觀點 來談 首先談何謂正當法律程序 相信有點法律概念的人都知道 法治國家為防止政府任意迫害個人 當政府要逮捕拘禁個人時 必須遵守一些基本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既然宣稱自己也是法治國家 當然也不能規避以下這些程序 1.逮捕時告知其所犯之罪 中國一直遲遲未向外界交代李明哲所犯之罪為何 僅以一籠統危害國家安全之詞塘塞大眾 並不代表這樣就是完成了此一程序。 2.告知被逮捕人有選任辯護人之權。 李明哲本人至今音訊全無 我們有合理懷疑中國並未給予李明哲此項權利保護 3.對外聯絡及家屬探視權 李明哲家屬只收到其一封所謂親筆信函 該信是否出於李明哲自由意志無法確認 故我們也有合理懷疑中國藐視該程序之保障。 4.拘束人身自由應經法院審理 李明哲對外至今音訊全無 中國亦無此說明 故我們也有合理懷疑中國藐視該程序之保障。 5.被逮捕人得行使緘默權 由於李明哲至今音訊全無 他是否有賦予行使緘默權 我們也無從得知 中國若連上述正當法律程序都沒有落實 即使李明哲真有犯罪嫌疑 則此逮捕並非法治國家所容許之國家暴力行為。 當然,若是中國自承非法治國家就另當別論。 再者,從我台灣政府態度來談 由於中國對外宣稱李明哲危害其國家安全 則此事件中國已定調為非一般犯罪 與日前詐欺犯罪不同 若我台灣政府在檯面上態度同前 熱心介入援救聲援 反而對李明哲不利 中國更巴不得將我政府與李明哲作關係連結 這點,相信有點理智的人都看得出,想得到。 有些現在一直喊政府要積極介入的人 我懷疑他們不是智能不足,急著想幫倒忙 就是故意要陷我政府與李明哲於不利之地 最後談談國際社會觀點 原本國際社會並不知道此事件 或認為此事件為純粹一般犯罪 他國人實無權過問中國刑事管轄權 但經由李明哲夫人昨日,被拒絕入境中國 無法行使親屬本應有的探視權 國際社會始注意到此事件並非單純犯罪 可能涉及到政治問題 更涉及非法逮捕拘禁以及人權保障問題 國際社會自不可能置身於外。 因為,此事主角今天是台灣人 明天就可能是日本人就可能是韓國人。 因此,經昨天中國拒絕李明哲夫人入境 其夫人又對外發表公開信後 我個人認為 李明哲人身安全應該沒問題了 不會被自殺了。 至於救援工作就交給國際人權組織 交給政府於檯面下運作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5.128.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91873594.A.25F.html

04/11 09:26, , 1F
這篇太好笑了!!!
04/11 09:26, 1F

04/11 09:27, , 2F
所以台灣抓的共諜也是政治事件?台灣怎麼不放人,先標示
04/11 09:27, 2F

04/11 09:27, , 3F
疝液一下?
04/11 09:27, 3F
我沒說中國不能抓人,我說的是中國沒有遵照正當法律程序抓人。 我不強求你理解 因為正當法律程序這六個字 對你來說可能太難理解了

04/11 09:27, , 4F
啥叫巴不得把李明哲跟我國政府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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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28, , 5F
看到這句我笑到肚疼~這也能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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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28, , 6F
各國都有可能做情報工作被抓 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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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抓人要遵守正當法律程序

04/11 09:29, , 7F
幹~北懶真的沒藥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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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29, , 8F
這種話你怎想出來的?我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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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30, , 9F
我國政府包含KMT啊 中共現在不就是想透過KMT放人?
04/11 09:30, 9F

04/11 09:30, , 10F
連結了又怎樣?不連結又怎樣?莫名其妙
04/11 09:30, 10F
※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09:31:58

04/11 09:32, , 11F
情報員被捉不知道幾次了,要連結造就連結透了,差這次嗎?
04/11 09:32, 11F
※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09:32:49

04/11 09:33, , 12F
你提的這理由你自己到底有沒有想想過呀?
04/11 09:33, 12F
我理解你的激動,但你無法理解我說法。畢竟夏蟲難知冰

04/11 09:35, , 13F
正當法律程序? 中國的還是台灣國的??噗
04/11 09:35, 13F
你沒看懂內文嗎?一般法治國家的正當法律程序。 不單是台灣,中國,全世界只要是號稱法治國家的人,都應該遵守的法律原則

04/11 09:36, , 14F
還在說別人智能不足?真是好笑到一個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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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36, , 15F
有團體打算要向美國申訴了,美國國會好像已經知道這件事
04/11 09:36, 15F
※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09:37:02

04/11 09:37, , 16F
要為民進黨的束手無策護航也高明一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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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37, , 17F
講不贏,搞文青了,有趣
04/11 09:37, 17F

04/11 09:37, , 18F
所謂的連結不是指要我國政府拿贖金來換人的意思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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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38, , 19F
蔡英文上臺,文藝青年真的變多了
04/11 09:38, 19F
對於一個國家而言,文藝青年好過義和團

04/11 09:39, , 20F
合理推論
04/11 09:39, 20F
※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09:39:42

04/11 09:41, , 21F
所以台灣人出國犯罪回國放人也是正當程序??
04/11 09:41, 21F
你能不能自己用功多讀點書,別什麼都要人家教你撿現成的。 ※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09:42:23

04/11 09:43, , 22F
mcuronan 登入次數》217 次 再看他的發言狀況,我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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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43, , 23F
人建議可以直接忽略他的推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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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其實有時候無聊逗逗他蠻有趣的 ※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09:44:55 ※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09:47:22

04/11 09:47, , 24F
文青已經在誤國了,還在說別人義和團?被打臉要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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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48, , 25F
啊不就2128次很鳥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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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48, , 26F
迴避直疑自以為勝利,這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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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提出蔡政府對此事私下都無作為無舉動的證明嗎? 若你無法提出證明,要我同你辯蔡政府是否如你所言 束手無策 這樣雙方都無有立論依據的辯論 就像辯論這世上有鬼與否一樣 只能是各說各話 你難道連這基本認知都不懂嗎?

04/11 09:48, , 27F
對啊~ 看他反應其實會嘴角上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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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6 則推文
還有 23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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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是有訴訟程序上的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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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0:55, , 125F
不要理3k 他沒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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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0:56, , 126F
親屬不知 會讓證據 自白無效 不要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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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0:57, , 127F
我在免費教你們 不受教就算了^^
04/11 10:57, 127F
你要跟我說,親屬知情權不是正當法律程序? 呵呵,我只能說尊重你的法律見解。也謝謝你的指正。

04/11 10:57, , 128F
你用法律的角度思考 但有些人根本沒有法律概念 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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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10:58:07

04/11 10:59, , 129F
推這篇 DPP安靜反而對李明哲安全好像
04/11 10:59, 129F
※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11:03:32

04/11 11:05, , 130F
就中國公然承認自己是無法無天的非國家啊
04/11 11:05, 130F

04/11 11:09, , 131F
你用中華民國的憲法概念思考對岸的法治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04/11 11:09, 131F

04/11 11:10, , 132F
親屬知情 跟探視差很多 而且對方也告知了
04/11 11:10, 132F
告知,幾時告知?被捕之初不告知,當人家找不到人公諸於世,要大家幫他找老公時才不得不吐實。若這叫告知,我只能說,ㄏㄏ……

04/11 11:11, , 133F
正當法律程序跟哪一國無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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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1:11, , 134F
本來就沒有一定要探視 我國憲法還只寫以書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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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1:12, , 135F
你的見解真是超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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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書面告知是因為憲法對此,課以國家負有舉證之則責。 謝謝指正 ※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11:14:59 ※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11:15:55

04/11 11:16, , 136F
中國有親屬探視權嗎,不是自由地區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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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sjwew1 (111.185.128.156), 04/11/2017 11:18:14

04/11 11:36, , 1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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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1:49, , 138F
中國乃黨治國家,並非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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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1:53, , 139F
dakkk懂了嗎?我已簡潔有力地糾正您的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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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2:27, , 1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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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2:40, , 141F
看某幾樓的發言,沒讀書真的恐怖……
04/11 12:40, 141F

04/11 13:01, , 142F
看完覺得莫名想笑,拳頭大的米國也常常在幹的髒事,論點上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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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3:01, , 143F
錯但現實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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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3:52, , 144F
說的有道理,但是中共幹嘛要跟台灣交代有沒有按照正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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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3:52, , 145F
律程序逮捕李先生咧?中共沒有義務要對台灣說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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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4:11, , 146F
法治國家對外說明的義務是根據本身的法律…
04/11 14:11, 146F

04/11 14:19, , 147F
所以說不人權、不法治、不民主的國家就別擦脂抹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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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4:22, , 148F
秀才遇到乞丐 有理說不清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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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5:19, , 149F
本來就不人權不法治啊你現在才知?然後咧?會放人?
04/11 15:19, 149F

04/11 15:45, , 150F
不放人,選舉時拿出來鞭正好用!
04/11 15:45, 150F

04/11 16:11, , 15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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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6:13, , 15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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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7:20, , 153F
她其實是在堅持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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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7:20, , 154F
而藍民沾沾自喜的是 "國共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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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7:24, , 155F
一個DPP黨工的家人都能這樣的崇高有理想有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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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7:26, , 156F
我以台灣有這樣的政黨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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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0:43, , 157F
對9.2來說這篇文太難了看不懂
04/11 20:43, 157F
文章代碼(AID): #1Ox2yw9V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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