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沖之鳥爭議 陳亭妃:總統放火燒再拍拍屁股消失
※ 引述《schooldance (D.A.K.)》之銘言:
: 針對姓鍾的臉書歸納之這五點討論:
: 一、主權和漁權是不同的概念,不應該混為一談。
: 所以日本是依照漁權的概念執法,台灣用主權的概念回嗆.
: 國際上誰站的住腳?
^^^^
這個問題到底要跳針多少遍?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就說 礁只有12海浬領海,12海浬外就是公海,
島才能主張200海浬的經濟海域;
台灣漁民是在170海浬補魚,那就是在公海捕魚,
只是日本一直吵說沖之鳥是島,
但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3款,
說明「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海
域或大陸礁層,這款也明確指出岩礁和島嶼之區別。
沖之鳥礁沒淡水 & 才比海平面高16cm & 才9平方公尺怎麼讓人活下去?
這種東西日方壓根占不住腳的,台灣完全可以提國際法庭~
: 二、台灣是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的會員國,該委員會承認日本擁有沖之鳥200哩
: 專屬經濟海域。
: 所以馬英九在漁權上,是本來承認現在又不承認WCPFC的主張?
那又如何?你知道中國大陸跟韓國也是WCPFC的會員國嗎?
他們還不是照樣不承認沖之鳥是島,不承認沖之鳥有200海浬的經濟海域,
有種日本把中國跟韓國趕出WCPFC阿~
重點是中國船跟韓國船照樣在沖之鳥海域捕魚,日本公務船敢抓嗎?當然不敢囉~
日本只敢抓台灣船~ 看清事實後,覺醒了沒?
: 三、政府第一天開記者會所用的圖就是WCPFC發布的正式海圖。
: 因為行政院當時尚不知道高層的心意?所以照慣例沿用舊圖?
就蠢蠢的沒準備周全吧,該罵~
: 四、日本政府通知我國七天後才扣船抓人(這點當然不對),我國政府在這七天期間內完全
: 擺爛。
擺爛就罵阿,黃國昌快跳出來罵~
: 所以這區域台日本來已經講好,每次日本要派船執法前,會通知漁業署?
: 所以這次是故意要讓漁船被抓?
喔 講得是2005年扁政府時期邱義仁跟日本黑箱的事吧 http://goo.gl/vpwclM
DPP自己沒骨氣要默認日本在沖之鳥海域管轄權,放棄漁民權利,
玩"你(日本公務船)來我(台灣漁船)走"遊戲,
奇怪,台灣人本來可以合法的在那邊捕魚,DPP卻搞密約黑箱弄得好像台灣漁民是賊一樣,
更可笑得是當時的行政院長,就是現在的準駐日代表:謝長廷,
難怪我說謝長廷這幾天忙著帶風向呢,原來當時就把台灣漁民權利出賣了~
現在忙著滅火呢~
話說覺醒青年不是最討厭黑箱了嗎?要不要出來戰一下DPP?
: 五、因為爛攤子收拾不了,只好操作民粹又是拉法葉又是最大噸位海巡艦去作秀護漁。
: 如果是故意要讓漁船被抓,那是為什麼?
^^^^^^
如果是扁政府時期跟日本黑箱密約,這又要怪誰?
要辦馬內亂罪之前,要不要辦一下邱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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