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ZPcAqbh TheoEpstein 政黑3-1 3-2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wani)時間1年前 (2022/11/11 06:55), 1年前編輯推噓4(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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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e790309 二、被檢舉人ID: TheoEpstein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 #1ZPcAqbh 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7654324.A.96B.html 重點說明: 一、問題言論 噓 e790309: 還敢嗆勒 縮起來不敢賭 發文是有什麼優越感嗎? 11/05 23:39 躲在推文裡自我感覺良好的人講優越感,這快讓馬鶴凌都笑到坐起來了XD ^^^^^^^^^^^^ 判決書證據 噓 e790309: ptt app有推文追蹤功能可以直接看到過去的推文紀錄啊 根 11/05 23:50 → e790309: 本不需要去搜 你真的是鄉民?根本是專職操作才連基本功能 11/05 23:50 → e790309: 也不知道吧 11/05 23:50 唉呀,終於改口承認是追殺了喔XD 早說嘛,怎麼不早說。 附帶一提,PTT沒有統一APP,因此沒有所謂「PTT APP」這種東西。 e790309又再次展現了他的自我感覺良好,覺得別人跟他用的是同一款APP呢。 ^^^^^^^ ^^^^^^^^^^^^^^^^ 點名指涉 判決書證據 二、判決書 https://bit.ly/3tdlcqa 「檢舉魔人是自卑?還是自我感覺良好?」 三、網路上對於自我感覺良好的貶抑詞證據 https://bit.ly/3NNZ7s1 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其實很悲哀!精神科醫師:這是種「天才妄想症」 https://bit.ly/3tidhIs 7種自我感覺良好,害你變職場「魯蛇」 四、根據小組的判決文 文章代碼(AID): #1YHO1MnJ (L_SecretGard)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48722006.A.C53.html ————————————————— 故,小組這邊同意板主答覆「判決書內其他相關涉及辱罵用詞之輕重, 不應由板主群來認定,板主群僅認定該詞有妨礙名譽或公然侮辱判決之內, 故依其判決書認定為明顯貶抑詞。」 ————————————————— 只要判決書有這個詞,而且是明顯貶抑詞,就屬違規。 五、結語 罵人自我感覺良好,就是明顯貶抑詞。 請問板主如果被人罵,板主你是自我感覺良好,會覺得是在稱讚板主還是貶抑板主? 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很悲哀,連精神科醫師都說是妄想症,妄想症是貶抑詞不是正面的詞吧。 自我感覺良好變成魯蛇,有人能接受這種負面評價嗎? 何況在上述問題言論中,他的指控都莫名其妙,本人深感無辜受辱。 第一次,被檢舉人多次以本人發文數偏少來羞辱本人ID作為賭資之價值, 在反問「發文(多)是有什麼優越感嗎? 」後,他罵我自我感覺良好, 我不懂我對他羞辱的反擊怎麼就變成是我自我感覺良好了。 第二次,因為本人平常使用JPTT有推文追蹤功能, 而正是因為考量到也有其他瀏覽app存在,且在使用者間的討論中, 本人從未見過推文追蹤功能被拿來討論, 故應不是JPTT專有功能,才會在推文中使用ptt app代稱。 如果我今天是直接說「JPTT就有這個功能,你怎麼會不知道?」, 那被酸「覺得別人跟他用的是同一款APP真是自我感覺良好」 至少還算符合邏輯,但仍屬違規。 麻煩將心比心,設身處地一下我受到言語羞辱霸凌時的心情,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68.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8120911.A.040.html ※ 編輯: e790309 (122.116.68.44 臺灣), 11/11/2022 06: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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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追加判決書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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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重點「並於前開敘述後以「你娘勒自我感覺良好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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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指摘傳述告訴人自以為是、有自戀、未能認清自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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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不佳、行為異於外界觀感,貶損告訴人人格、社會之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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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難認被告係出於善意而發表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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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判決書針對「自我感覺良好」的說明已經很清楚,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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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明顯貶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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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補充控訴被檢舉人在他人po文中議論本檢舉案節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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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板有個被我點名崩潰的在鬧」11/11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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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自己也知道法院不會受理連起訴都不會,就檢舉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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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會不會亂判。」11/11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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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被嘴了之後崩潰到喊「自我感覺良好」是人身攻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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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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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黑板規中第三章的判決要件寫得很清楚:[特定的對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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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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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名指涉加上判決書證據都清楚顯示本案符合板規判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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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人影射板主如判違規就是亂判,意圖干擾審查、未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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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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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述言論之文章代碼#1ZRSzx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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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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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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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檢舉人故意扭曲判決書的內容。請板主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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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段內容如下(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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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很明顯寫了以下字句(一字未改)「藉以影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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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指曾薇智為檢舉魔人且係自卑及心理病態之人。郭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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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即以上開方式,指摘足以毀損曾薇智名譽之事,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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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式辱指曾薇智為心理病態之人,足以影響曾薇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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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及社會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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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從判決書內容可以很清楚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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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損名譽是「自卑及心理病態之人」,而非被檢舉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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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的「自我感覺良好毀損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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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以檢舉人的邏輯,裡面的「還是」兩字也毀損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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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這由常理來看亦不合理。以上就請板主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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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字:...而非「檢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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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事實:郭育達並在該群組內張貼[標題]為「檢舉魔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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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卑?還是自我感覺良好?」之文章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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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強調是[標題]了,這整句就是被起訴的主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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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卑、自我感覺良好皆有可能是被判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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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板主無須分辨用詞之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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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認定「自我感覺良好」是否為貶抑詞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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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陷入無限筆戰。板主如果覺得我需要繼續回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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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人的說法的話,請告知。如果覺得回應已經充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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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請板主直接判決即可。謝謝。板主要求之前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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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板主認為雙方答辯已經充足,請直接判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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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判決書內容出現,惟該詞尚不達"明顯"貶抑詞,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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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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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不好意思,我推文補充的判決書證據網址沒有貼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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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重新附上,供後續審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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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在進行政黑大屠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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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非本案相關人等,請板主處置,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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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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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ZRO5F10 (HateP_Picket)
文章代碼(AID): #1ZRO5F10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