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關於轉錄文章及版務建議文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記得我愛你 )時間10年前 (2015/03/29 14:0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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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tzer (setzer)》之銘言: : ※ 引述《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之銘言: : : 政檢版規明訂 : : 除了申訴得轉錄文章至組務版之外 : : 嚴禁轉錄至其他任何看板 : : 而於violation版關於簽名檔檢舉的規範 : : 只有提到得完整呈現於版面上 : : 並無硬性規定必須以轉錄文章的形式呈現 : : 是故轉錄至violation看板非為站務強制規定 : : 且明顯違反政檢版規 : : 能否請版主對這樣的違規行為提出 : : 更為完整的版務規定並同時對所有版友釋疑 : 根據Violation板法務站長要求補齊證據的判例 #1K_mIeMZ (Violation) : 請將各篇文章原文轉錄至本版為檢舉案件之證據,並且應符合證據格式。 : 可知站務要求提供證據形式已明文應為原文轉錄 自然無懷疑有其他可行動作之必要 : : 另外針對本版建議文的部分 : : 細讀版規之後發現並無版主須強制回覆的規定 : : 但常常發生版主對於建議文的無視 : : 而在使用者的建議文被無視許久之後 : : 使用者在其他版主推文或回覆的建議文當中 : : 希望版主能有所回應 : : 卻被處以與主題無關的處罰 : : 細想其前因後果 : : 是否有刻意忽略使用者及陷人入罪的疑慮 : 依據站規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11Phto_B (PttLaw) : 參.提出建議 : 一.對板主提出之建議 => 在看板提出 : 四.管理者認為建議有理由者,將採納。 : 認為無理由者,不另行回覆。 : 使用者提出的建議被認為無理由 自然不會獲得回覆 : 使用者對於板主的建議 在站規中並非是具有單方向質詢權的形式存在 : : 且之前s版主於回應版友中建議中提到 : : 如有與主題無關的違規推文 : : 請其他使用者提出檢舉 : : 卻又常見到s版主主動處罰有違規疑慮的版友 : : 基於公平公開原則 是否要有明確的版規律訂 : : 是否採取不告不理的執法態度 : : 或是其他更為完整的版規 : : 否則常有遺漏之處且予人不公之疑慮 : : 以上建議請版主群撥冗回覆 : 基本上板主在審視以及處理建議文時看到明顯的違規會直接處理 : 有主題延伸解釋空間的 板務就不會理會 : 而當板務完成審視建議文 不管是判定需不需要回應並執行之後 : 若沒有特殊理由不會花時間每天回頭去看每篇建議文追蹤後續的每條新推文 : 所以才會說 如果有板務沒注意到的違規推文 請直接開檢舉案 : 只要是檢舉案 板務必然會受理 也一定會去查閱是否具有違規事實並處理 : 有勞各位板友一起幫忙 先不論你所言那個判例是通案共用或是個案證據不齊所需之程序 對於政檢版的版規在規定上應能修改至配合檢舉申訴之需求 而對於建議文的部分 舉例來說 #1KwtUVij (HateP_Picket)這篇建議文 明確請版主檢討版規3-2g的確實執行或是廢除 可是並沒有得到版主的回應 而您也因版規律定卻不依法行事而收到警告 所以對於版務建議文的回覆在政檢版是否能有比較明確的律定 是否能改為版主群認為無理由也得簡單回覆其認定原因 使發問者能得到解答 避免造成日後於其他建議文追問卻被處以水桶 另外版規也律定在模糊地帶也得做出對使用者有利的解釋 希望版主能秉持這個精神 公平管理各項檢舉與言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30.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27609037.A.8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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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wtUVij 這篇文章的第一篇推文就是E板主 沒回應?
03/30 12:4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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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樣的回應叫回應?檢舉之後卻不依照版規處理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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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原來你眼中的版規是可以伸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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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5vNDYB (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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