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etzer #1J_gpJ5h 判決 [回應]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問沙小......朋友)時間11年前 (2014/09/01 21:30),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09/01 16:27,
使用者發表文章之類別 依[發文內容]做為判斷主體 被檢舉文
09/01 16:27

09/01 16:28,
內並非複製(引用)其他網頁(新聞頁)之文章再附上心得 故非
09/01 16:28

09/01 16:29,
屬『新聞』與『轉錄』類別文章
09/01 16:29
再請教版主幾點問題,如下; 一、政黑板規三-4-a,禁止在24小時內,發表超過2篇使用『新聞』、 『轉錄』類別的文章,可沒說,內容也要屬於『新聞』、『轉錄』 類別的文章,請問版主,這條板規哪裡提到以「發文內容」作為判 斷主體? 二、退一萬步說,就依版主所言,版主根據「發文內容」來判斷這三篇 文章,不是『新聞』、『轉錄』類別的文章,既然判斷後,版主認 為不是,那這三篇應該是什麼類別的文章? 以上,是本人針對版主於本人申訴文下之說明的回應及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73.1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09578205.A.F02.html

09/02 03:57, , 1F
看來閣下真是苦大仇深呀
09/02 03:57, 1F

09/02 09:35, , 2F
1.政黑板規3-4-a: 『新聞』與『轉錄』類別文章,單一使用
09/02 09:35, 2F

09/02 09:35, , 3F
者24小時內不得發表超過2篇。
09/02 09:35, 3F

09/02 09:36, , 4F
板規沒有寫不得發表超過[使用]『新聞』、『轉錄』類別的
09/02 09:36, 4F

09/02 09:36, , 5F
文章 請勿任意曲解板規
09/02 09:36, 5F

09/02 09:39, , 6F
2.個人心得文
09/02 09:39, 6F
文章代碼(AID): #1K17JTy2 (HateP_Picket)
文章代碼(AID): #1K17JTy2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