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setzer #1J_gpJ5h 判決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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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沒有寫不得發表超過[使用]『新聞』、『轉錄』類別的文章?. 這三篇是個人心得文?. 這樣沒違規?看來版主搞不清楚自己訂的板規啊!!. 依據政黑板規三-1、及三-1-a,. 1.發表文章格式須遵守板規相關規定,違反下列事項板主有權直接刪除文章,經常性. 累犯者依情節輕重板主得以另行給予10~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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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教版主幾點問題,如下;. 一、政黑板規三-4-a,禁止在24小時內,發表超過2篇使用『新聞』、. 『轉錄』類別的文章,可沒說,內容也要屬於『新聞』、『轉錄』. 類別的文章,請問版主,這條板規哪裡提到以「發文內容」作為判. 斷主體?. 二、退一萬步說,就依版主所言,版主根據「發文內容」來判斷這三篇
(還有4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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