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關離職、特休的問題

看板HRM作者 (pinky)時間12年前 (2013/08/29 23:20),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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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想請問大家有沒有遇到過一個狀況 就是員工提離職的時候,預定離職日再過2天就滿1年 有兩種情況想請問大家 1.該名員工提出請事假2天的要求 讓他可以在職離時滿1年,有7天特休可以領特休代金 請問這樣子,公司可以不同意事假的申請嗎? 2.如果可以不同意的話,該名員工若用曠職2天方式讓他到職滿1年 然後在第3天來上班辦離職,避掉連續3天曠職解雇,一樣領特休代金 我想來想去覺得上述兩種方式,都沒有牴觸什麼 但是主管、公司應該是不會想多付那7天的吧 不知道是否有不同意上述2種方法的依據呢 如果沒有就算啦~只能說他很聰明懂得爭取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9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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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離職可以不給特休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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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請教法源依據?特休為勞雇雙方議定,若勞方提出休假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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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那就是要給特休代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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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他不休假就不能不給,但如果他要休也是算有薪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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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可以賺那7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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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願離職應當自行特休排完 除非是被資遣沒辦法修完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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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是在看這應休未休的原因歸責於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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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二字0028787 可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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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9:54, , 9F
同意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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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7sR7mX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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