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驅趕遊民! 議員要求對準噴水發獎金

看板GreenParty作者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時間14年前 (2011/12/28 19:46),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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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ghthearted (準備之舞)》之銘言: : 基本上這是假議題 只要在清掃的時候潑到遊民都算 下一段回文 : 因為這件事並沒有真的發生 而是應議員在議員質詢時提出 : 我不覺得她是失言 如果是 也是故意失言 : 她成功了 成功了操弄這個議題 藉以 為在地居民發聲 也能提高在地聲勢 : 然後 又重啟了 遊民自治條例審查的空間 : 政治嘛 多用一點政治的謀略看待 : 不過 遊民的確是值得探究的問題 情況如何 怎麼處理 : 可以看出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 : - 清掃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清掃,而是無條件的藉用各種名目要趕走遊民 這根本不合現代民主國家的正義原則 以國家權威不正當不正義的驅趕某一族群的人民,那個叫做法西斯 而不是民主 : 遊民有空間使用權 在地居民也有空間使用權 : 公共空間的所有權 也不應該變成誰的私有 先說你偷渡概念在執行上會有哪些問題: 1.什麼叫做當地居民?? 進入公園還要限制身分證的戶籍地址嗎? 這根本不可能 2.公園是誰都可以進入和使用的公共空間 不存在公園是誰的私有 要限制遊民的使用,不就等於公園是另一個族群所屬? 這和你的說法可能有些矛盾 3.遊民有佔有公園的所有面積?? 還只是兩三個人的面積而已?? 假若是兩三個人的面積,或一張躺椅,那就說不上霸佔,而只是使用 4.全國繳稅,讓政府蓋公園,政府限制某群人不得使用,這公平嗎? 再來談一下要怎麼處理遊民問題: 先把人權問題存而不論 1.把萬華的遊民趕走,遊民就會消失嗎? 2.取消遊民使用某類的公共空間,遊民就會不見嗎? 這都不可能吧,只會製造更多人權的爭議,甚至剝奪遊民的生存權 這就回到我上一篇要談的: 遊民的人權問題 : 這就變成了該怎麼安排 才可以達到雙贏的課題了 : 在這個衝突上 沒有誰對 沒有誰錯 假設1.你的前題是對的(雖然我不認同你的前題) 從效益論的觀點來談 遊民的生存權,遷徙權和居民公園使用權熟清熟重? 假設2.國家每個角落都壓迫遊民不得靠近 那遊民要在哪個地方作為生活? 這無異剝奪遊民的生存權 一個人的生命難道比不上居民的使用公園的權利嗎? 我想應該不是這樣的吧 至於人權問題,上一篇我有提到了 : 延伸的討論我就不說了 那是s大和k大在意識型態的爭論 1.誰沒有意識形態? 2.你自己意識形態也很重,至少比S大還重,但比S大還好的是,他根本不知所云 : 但我要點出 s大的論點有以偏蓋全的危險 他對遊民這看法是持什麼樣的立場? 依據又是什麼? 對這些問題連談都沒談 只提一個不要提人權和要提人權 然後開始罵國家等等... 跟這議題完全無關 這等於什麼都沒講,只講一堆廢話而已 : 然後雖然很理性 卻失了點情意 : k大引國外的情況對照也很好 : 但這事是在台灣 回到在地的脈絡討論 加點實證資料 談的是應該怎麼做,也不算引述美國情況 只是要說無論左右派對於遊民都是持包容的態度 不知閣下持反對遊民存在萬華的立場又是拿什麼樣的理論來論述呢? 依據是什麼? PS: 不要用台灣和國外不同之類的...這種理由真的很爛 : 也才能說服不同意見的人 : 然後k大的處理方向很準確 值得嘉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9.55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9.55 (12/28 20:02)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42.226 (12/28 23:43)

01/16 09:17, , 1F
遊民之所以為遊民,有很多是因為他們就是想做遊民。
01/16 09:17, 1F

01/16 09:18, , 2F
集中管理跟驅逐一樣,不也是違反他們的自由意志?
01/16 09:1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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