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FB] 律師觀點:30名警察押走待轉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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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言論也可以從反方向來講. 現在這件事大家都說沒違反法律. 違反哪一條說出來看看. 仗著法律理直氣壯. 之前太陽花違反法律. 又一堆人喊著公平正義不能被體制綁住. 法律一下子很重要. 一下子可以被隨意踐踏. 搞得我好亂r. 小弟我覺得. 說到底根本只是大家偏好哪一方的問題而已. 整個社會本來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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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先定義什麼是聚眾?. 據說是要三人以上有相同目的聚集在一起. 所以應該要有一群人喊著某個slogan 穿著某種能表達他們是有共同目的的衣服或標誌才能確定他們是有共同的目的要做某事吧?. 今天有嗎?. 好像只看到一群人在那邊待轉 然後警察就跑過來說你參加大富翁 違反社違法. 如果你覺得這樣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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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律師只要這種程度就能當,開放國中畢業就可以考律師了吧. 言論自由(英语:Freedom of speech),. 一種基本人權,指一個國家公民,可以按照个人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 的法定政治權利,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 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報復。. Freedom of 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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