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先羈押禁見再找證據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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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各位是否記得. 當國會改革法案中的聽證權出來時. 傻鳥們頓時人人自危. 皇城內一陣風聲鶴唳. 明明一輩子沒做過什麼大生意 連和政府打交道的機會都沒有. 哥布林們擔心地瑟瑟發抖. "天哪 竟然連老百姓都有機會被國叫去問話 人身自由不值錢了嗎". 現在民進黨政府直接示範給你看. 要關自己政敵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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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說法. 服刑二分之一都可以申請假釋了. 要不然就是外役監. 外役監也沒有圍牆鐵絲網. 週末還可以回家住. 為什麼從來不怕這些假釋犯和外役監過太爽或逃跑. 怕跑掉國外不都演給你看了. 裝電子腳鐐. 每小時打電話. 怕串證就限制住居+監聽. 重刑犯都可以假釋外面趴趴走了. 連起訴都沒有的要被壓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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