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曾嗆重判就安樂死!「德東飆車王」撞死人 二審輕判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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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修啊,只是從2021年到現在還躺在立法院裡.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50902. 過失致死罪擬修法最重判10年徒刑 「情節重大」定義引爭論. 修法過的話,以死者一人來說,最重能判到七年。三人以上的話最多十年。. 不過其中的「情節重大」定義要怎麼解釋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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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要有一條交通殺人罪的罪名,然後最重可死刑,聽說美國就有這種罪,因為生命有不可回復性,怎麼可以輕易的說沒有故意不小心把人撞死,然後就輕判。. 所以只要把人撞死,就視同殺人罪,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要去看駕駛人有沒有犯意之類的。. 這樣大家開車、騎機車才會很謹慎小心。甚至不敢開,就乾脆騎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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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新聞的事主戴口罩的照片. 我突然一陣頭暈目眩暈了過去. 夢境中我回到了當兵時期. 我剛到單位的時候就耳聞一位叫口罩哥的學長. 這位學長似乎是海軍單位. 但被分配到我們單位. 他最有名的是除了吃飯時間一定戴著口罩. 我印象中包含連睡覺都戴著. 洗澡有沒有我不知道. 問原因他說我們吸的空氣很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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