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曾嗆重判就安樂死!「德東飆車王」撞死人 二審輕判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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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時間2月前 (2024/03/30 19:37), 2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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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覺得過失致死太輕了.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就算你說有沒有殺人犯意當然有差. 但是無論故意還是過失. 他就是讓人死掉了. 法律應該修法提高最低刑責吧. ps八仙呂忠吉是五年天花板.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時間2月前 (2024/03/30 19: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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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修啊,只是從2021年到現在還躺在立法院裡.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50902. 過失致死罪擬修法最重判10年徒刑 「情節重大」定義引爭論. 修法過的話,以死者一人來說,最重能判到七年。三人以上的話最多十年。. 不過其中的「情節重大」定義要怎麼解釋就費
(還有115個字)

推噓3(4推 1噓 5→)留言10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niburu (none)時間2月前 (2024/03/30 21: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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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要有一條交通殺人罪的罪名,然後最重可死刑,聽說美國就有這種罪,因為生命有不可回復性,怎麼可以輕易的說沒有故意不小心把人撞死,然後就輕判。. 所以只要把人撞死,就視同殺人罪,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要去看駕駛人有沒有犯意之類的。. 這樣大家開車、騎機車才會很謹慎小心。甚至不敢開,就乾脆騎腳踏車
(還有22個字)

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aoksc (重出江湖)時間2月前 (2024/04/01 16: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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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新聞的事主戴口罩的照片. 我突然一陣頭暈目眩暈了過去. 夢境中我回到了當兵時期. 我剛到單位的時候就耳聞一位叫口罩哥的學長. 這位學長似乎是海軍單位. 但被分配到我們單位. 他最有名的是除了吃飯時間一定戴著口罩. 我印象中包含連睡覺都戴著. 洗澡有沒有我不知道. 問原因他說我們吸的空氣很髒.
(還有55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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