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快訊/行政院通過修法 10種「罰鍰1200以下輕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
共 35 篇文章
內容預覽:
九成九以上都不用檢舉了. 常見的平面道路違規裡. 只有機車闖紅燈1800 四輪2700 併排停車2400超過1200. 其他 逆向 紅燈右轉 停公車站牌 停消防栓旁 停人行道上 停斑馬線上都低於1200. 就連身障格違停也是1200沒超過盡量服用爽啊刺啊. 打不過就加入. 歡迎來到違停聯盟. 嘻嘻.
(還有14個字)
內容預覽:
喔!交叉路口10公尺臨停要警察檢舉才行是吧. 前陣子看到路口轉角10公尺內有輛汽車違停. 想說很多車子要轉彎都得閃過. 所以就打110檢舉路口轉角有違停. 11:20打,說會派人去看. 結果都沒看到警察. 13:15再打一次110(那輛車依然停在那). 結果警察回我「同仁說停那裡不違法」. 我當場傻
(還有132個字)
內容預覽:
整天在那邊講40%. 我就問啦. 今天如果有一個候選人出來選立委. 政見說他要回復所有的民眾檢舉權利. 而且檢舉還會有獎金拿. 你他媽覺得他選上的嗎. 不管40%還是26%. 對於輕違不舉本來就是喜迎修法的. 而且講違停. 你停車位夠我會違停嗎. 我開賓士BMW這種名車. 我像是沒錢付停車費的樣子嗎
(還有4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