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快訊/行政院通過修法 10種「罰鍰1200以下輕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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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1款)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4款).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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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簡整理一下. 以後不開放下列交通檢舉:. 1.不戴安全帽. 2.騎機車滑手機. 3.汽車內抽煙. 4.汽車倒車不注意行人. 5.人行道,騎樓、斑馬線臨時停車. 6.在路口、公共站臨時停車. 7.逆向停車,並排停車. 8.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9.被警察抓才記點,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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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爽了吧. 等等我就先去路上找違停的車輛. 然後報警實測警察多久會到. 有沒有開單無所謂. 我只想知道以後違規停車可以停多久. 阿飛與阿基的關公有說過:只要大家都是黑社會,那就沒有黑社會. 只要大家都違停,那就沒有違停. 騎車閃車被撞死是你自己不努力,為什麼要騎車呢. 別人閃違停都沒怎樣,你閃了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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