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勞工局勞檢:職災公傷假滿兩年雇主可解雇
共 5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capsspac (上鎖的房間)時間2年前 (2023/03/02 15:2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就有點誤解法條了,你仔細看勞基法第59條第2款的條文:.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 ,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 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還有288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1→)留言14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kurapica1021 (疾風之狼)時間2年前 (2023/03/02 12:4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法規有規範. 參照勞基法第11條、第13條及第59條第一項第二款. 第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
(還有42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1→)留言11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時間2年前 (2023/03/02 12:3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 84 條.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 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醫院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 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
(還有274個字)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floz (醉)時間2年前 (2023/03/02 12:1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兩年後可解雇的條件如下. 法規名稱:勞動基準法. 第 59 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 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職
(還有262個字)

推噓-2(9推 11噓 101→)留言121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premh104 (作決定,有所得也需代價)時間2年前 (2023/03/02 12:0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請教 各位前輩先進:. 友人因職災致傷病滿兩年,但因職災造成的傷病仍需持續治療並提出教學醫院專科醫生診斷書請假。雇主以「勞保職災給付」已滿兩年,所以不再給職災勞工公傷假。地方政府勞工局前往查核,回覆職災勞工「公傷病假雇主給兩年已經非常寬容!兩年期滿職災勞工不回去上班,雇主可以直接解雇」。. 當下跟該
(還有33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