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謝依涵殺熟客 更二審判媽媽嘴3老闆連帶賠兩子6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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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在吃屎. 吳傑人檢察官當初在雄檢利用職務之便得知女證人從事色情行業. 偷偷約出來幹泡 還威逼女證人如果不從要告訴她家人她從事色情行業. 結果之後要約第二次. 女證人不甘心被白嫖 報警. 但警方苦無證據 怕破門而入的時機不對 反而讓吳檢逃了. 所以要女證人委屈一下等完事之後再通報. 所以女證人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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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沒有一方是法盲. 學說上兩種見解都有。. 如果站在保障老闆. 那就是員工「故意」犯罪,不能怪老闆。. 老闆哪裡能控制員工要不要「故意」犯罪。. 但站在保護被害人,則有相關就要負責。. 畢竟被害人相信你這家店來消費,在你員工亂來老闆當然有責。. 這只是不同角度. 也很難說哪一種看法更正確。.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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