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開館長槍犯嫌請來前司法官資深律師 稱槍枝是朋友借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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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喔. 他凌晨兩點多開槍,40分鐘後投案. 如果不是預謀犯案的話. 律師是什麼時候找的?. 律師委託是要先收費的 嫌犯無業中喔. 那兩位光陪做筆錄至少先噴個十萬吧. 錢什麼時候給的?. 我猜,那兩位律師的作用,不是幫嫌犯脫罪. 是不讓嫌犯講出一些不該講的話 供出一些不該說的人. 兩位大律師的委託者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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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本先寫好. 本來是 刑法 殺人罪.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但是因為館長僥倖沒死 改重傷害罪. 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是看來沒有造成任何"失能"的問題 所以改傷害罪. (失能就是 你的腿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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