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黃郁芬、林穎孟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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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外吧==. 台北這團本來就一掛的. 當初林吳蕭等人紛紛跳船,佛地魔還專程點名他倆是下一個. 這兩個當時沒跟著跳船才讓人意外. 現在看起來就是圓滿當初的缺憾而已. 再看最近小綠和寄生仔狂打時代變了、時代真黑暗. 然後轉頭跑去支持一個更黑暗更腐敗一貪就是兩千萬的黨. 嫌隔夜飯難吃,結果跑去糞坑挖糞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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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 第十七條 (黨團辦公室). 本會議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黨團至少須有三人以上。. 未能依前項規定組成黨團之政黨或無黨籍之議員,得加入其他黨團或由議員總額五分之一以上之議員合組政團。. 前項政團,準用有關黨團之規定。. 本會應對各黨團公平分別設置議會黨團辦公室;其設置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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